权证进入价值回归通道后,权证绝对价格会比较低,往往会吸引不少投机资金进场炒作,使权证价格波动较大,甚至远高于其内在价值。而不少投资者由于缺乏权证的风险意识,在暴利效应吸引下参与末日权证炒作,往往在末日权证暴跌后血本无归。因此,临近行权期,投资者更需清醒认清投资权证的巨大风险。
以青啤CWB1为例:其行权起始日为2009年10月13日;2009年9月15日起,青啤CWB1收于6.00元/份;9月30日,即行权期前2个交易日,青啤CWB1的交易价值即收于2.02元/份,较9月15日已暴跌66.33%;10月12日,即青啤CWB1的最后交易日,其交易价格收于0.75元/份,仅1个交易即出现了62.87%的下跌。
以上汽CWB1为例:其行权比例为1:1,行权价格为26.91元/股,其对应正股上海汽车2009年12月24日和25日的收盘价分别为26.99元/股和26.90元/股,则上汽CWB1相应的内在价值为0.08元/份和0元/份,而上汽CWB1的交易价格分别收于2.94元/份和2.25元/份,由此计算上汽CWB1对应的时间价值达到了2.86元/份和2.25元/份。权证的时间价值实质反映的是购买日至行权期正股价格可能上涨而给权证投资者带来的额外收益,而此时距离上汽CWB1的行权期起始日12月31日仅剩余3个交易日,倘若上海汽车的股价不能于此期间上涨2.86元/股或者2.33元/股以上,则于该两日买入上汽CWB1的投资者将面临极大的投资风险;若行权期上海汽车正股股价低于26.91元/股,则随着权证到期后注销,投资者投资的权证投资将全部损失。
因此,对于末日权证,投资者需充分关注上述风险,以免在权证价格回归过程中遭遇损失;对于价外权证和评价权证,即内在价值为0的权证,更需尤其关注。
⊙金扬
(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