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2.11.13-02.12.31 | 0.13% | 0.01% | -5.54% | 0.87% | 5.67% | -0.86% |
2003年 | 15.51% | 0.88% | 2.39% | 0.77% | 13.12% | 0.11% |
2004年 | -0.02% | 0.98% | -9.04% | 0.91% | 9.02% | 0.07% |
2005年 | 8.93% | 0.88% | -3.52% | 0.93% | 12.45% | -0.05% |
2006年 | 93.53% | 1.05% | 76.85% | 0.98% | 16.68% | 0.07% |
2007年 | 101.85% | 1.55% | 98.52% | 1.60% | 3.33% | -0.05% |
2008年 | -45.47% | 1.55% | -49.60% | 2.10% | 4.13% | -0.55% |
2009.1.1-2009.6.30 | 33.41% | 1.21% | 46.77% | 1.36% | -13.36% | -0.15% |
2009.7.1-2009.9.30 | -1.75% | 1.62% | -3.07% | 1.68% | 1.32% | -0.06%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09.9.30 | 251.69% | 1.21% | 127.30% | 1.34% | 124.39% | -0.13% |
2004年11月10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经与托管行协商后由“国泰君安指数”变更为“中信标普300指数×70%+中信全债指数×20%+同业活期存款利率×10%”。变更的原因主要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规定: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采用的指数应当是市场公开披露的指数。而“国泰君安指数”不是市场公开披露的指数。同时“国泰君安指数”只是针对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所以继续使用“国泰君安指数”已不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该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投资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由基金管理人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由基金管理人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和赎回费
申购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形式收取销售费用,对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前端申购申请,固定收取1500元申购费。前端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三档,最高不超过1.5%,对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申购申请,由1.0%的申购费率变更为固定收取1500元申购费。该项费率变更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开始实施。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1,000万 固定收取1500元申购费
100万≤申购金额(M)<1,000万 申购费率1.20%
申购金额(M)<100万 申购费率1.50%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率是指投资人在申购时不用支付申购费,而在赎回时支付。基金份额持有年限越长,申购费率就越低,直至为零,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 后端申购费率
不足一年 申购费率1.80%
满1年不满2年 申购费率1.60%
满2年不足3年 申购费率1.00%
满3年不满5年 申购费率0.50%
5年以上 申购费率0.00%
赎回费率:赎回费率随持有期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天-365天 赎回费率0.50%
366天-730天 赎回费率0.20%
731天(含)以上 赎回费率0.00%
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其他手续费。
2.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时所需要的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本公司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所确定的转换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3)转入基金时,原则上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确定的转换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费用。本公司在不同基金间设置固定的转换费率。
不同转换方向的转换费率设置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的计算方式
(1)前端申购费用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2)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
后端申购费 = 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后端申购费费率
(3)赎回费用的计算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5.转换费的计算方式
前端收费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转换费用= 转入金额/(1+转换费率)×转换费率
净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 -转换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6月27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 “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以下内容: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蒋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增补王珠林先生为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王珠林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前述变更事项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并进一步更新了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另许翔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09年12月离职,本公司决定许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自2009年11月16日起不再担任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一步更新了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09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6、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