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26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汤玉祥先生委托董事朱中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部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81,761,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9,891,723股的34.96%。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会以181,761,7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公司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 并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确定每年的审计费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房晓东、董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