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过户事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下称“重庆轻纺”)与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益峰源”)签订了《关于股权过户有关事宜的协议书》(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详见2009年1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本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
深圳益峰源已于2009年5月30日向重庆轻纺支付了履约保证金9,700万元;深圳益峰源在股权过户前将应支付给重庆轻纺的其余股权转让款224,853,846.50元支付到重庆轻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二、股权过户及股权质押
1、重庆轻纺自收到深圳益峰源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224,853,846.50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配合深圳益峰源将重庆轻纺持有四维控股的36,550,000股国有股份过户给深圳益峰源;
2、在深圳益峰源受让四维控股3655万股国有股份完成后,深圳益峰源将其持有四维控股3655万股股份中的1,300万股质押给重庆轻纺,为四维控股将拥有的@和@商标过户到重庆轻纺名下提供质押担保。
3、上款股权质押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正式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重庆轻纺再将其持有四维控股的34,973,077股国有股份过户给深圳益峰源。
三、协议生效: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深圳益峰源已于2009年12月28日将应支付给重庆轻纺的其余股权转让款224,853,846.50元全部支付到重庆轻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