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财政扶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收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和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有关文件,为支持公司重组,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向公司拨付财政扶持资金人民币230万元。该项财政扶持资金已于2009年12月24日划入本公司账户。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12-29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ST 华源 *ST 华源B 编号:临2009-051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09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此次临时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锦昌贸易有限公司、福州三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创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重组方”)于2009年10月11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详见2009年10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本公司临时公告:临2009-036】。
为进一步完善重组方关于盈利补偿措施的承诺,提高可行性,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后,在《业绩补偿协议》基础上就盈利补偿措施达成如下修订条款:
一、将《业绩补偿协议》第三条“三、补偿方式”修订如下:
若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实际盈利数低于重组方承诺的业绩,则公司在每年年报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计算应回购的股份数量,并将重组方持有的该等数量公司股票划转至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帐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如依据下述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为负数或零,则计算当年不新增锁定股份数量,也不减少原已锁定股份数量;累计可以锁定的股份数量以本次交易对方认购的股份总数1,039,471,959股为上限。
公司在利润承诺期限届满时,就该部分被锁定股票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若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专户中存放的股份;若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议案,则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重组方,重组方将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将前述被锁定的股票赠送给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其他股东(不含重组方及其关联方),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本数量(不含重组方及其关联方)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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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价格指按本次交易发行价格(2.23元/股)与股份回购董事会决议日前20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的市场交易价格孰低的原则确定;
公司向重组各方分别回购的股份数,按照本次交易中重组各方认购的股份数比例确定。
二、若重组方未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补充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业绩补偿协议》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与《业绩补偿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生效后,《业绩补偿协议》内不涉及上述修订条款的内容仍然有效,由各方按照原协议约定的内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议案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详见2009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本公司临时公告:临2009-041】,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