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暨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8 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10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总经理一职由董事长王炎元兼任。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的提名程序、个人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二、《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到期,根据股东推荐和第五届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董事候选人王炎元、王宪榕、林盛昌、吴小敏、郑毅夫、王忠兴、简永忠;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孔尚、季国平、郭柯、吴越。(具体简历附后)以上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三年。每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将每年获得人民币5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个人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候选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关于变更恢复上市的保荐券商的议案》
近日接南京证券函件,提出由于工作程序和工作安排无法满足公司恢复上市的时间要求,提出终止服务的要求。公司经研究决定,拟聘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和终止上市的代办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关于增加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09年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相关额度,具体如下表: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原预算额(万元) | 现预算额(万元) |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大股东之关联方 | 仓租、储运费 | 250.00 | 800.00 |
代理进口 | 0 | 25,000.00 |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之关联方 | 销售货物 | 0 | 4,000.00 |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司2009年度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预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新增额度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五、《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于2010年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时在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主要讨论以下议案:
1、《关于建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2、《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变更恢复上市保荐券商的议案》
4、《关于增加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4项议案已经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凡是2010年1月8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三)、参加会议的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10年1月13日(上午9:00_11:30,下午1:00_3:00)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至本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邮政编码:361006
联系电话:(0592)5687203
传 真:(0592)6021331
联系人:高松丽、林志钦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以上议案均全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8日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炎元先生,59岁,毕业于台湾大同工学院电机工程学系,学士学位,曾任中华映管公司董事、大同公司显示器事业部总处长、台达电子工业公司视讯事业群电视事业部总经理、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室顾问,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2) 王宪榕女士, 58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3) 林盛昌先生,43岁,台湾东海大学毕业,硕士,历任中华映管彩色桃园厂经营效率课课长、TFT生产技术中心桃园一厂厂长、TFT桃园一厂STN制造厂副厂长、TFT桃园厂T1厂厂长、中小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
(4) 吴小敏女士, 55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翻译,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贸管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厦门建发集团公司总经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5) 郑毅夫先生,56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等职务。
(6) 王忠兴先生,44岁,台湾中原大学工业工程专业毕业,硕士。曾任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效率部经理、处长、协理,福嘉电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中华映管LCM 营运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华映管LCM 营运中心总经理,同时兼任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及华冠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7) 简永忠先生,41岁,英国伯明翰大学硕士,历任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处长,现任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总处长、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8) 陈孔尚,男,60岁,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曾任集美财经专科学校外经系教研室主任、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9) 吴越,男,44岁,本科学历,现任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科长、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0) 郭柯先生,51岁,通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电子部第三研究所工程师、研究室主任,中电科技集团第三研究所副所长,信息产业部数字电视专家组组长等职,现任北京泽亦康信息技术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11)季国平先生,63岁,毕业于吉林大学半导体系,学士学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曾任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基础产品处处长、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助理巡视员、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公司《关于建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 |||
2 | 审议公司《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 |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恢复上市保荐券商的议案》 | |||
4 | 审议公司《关于增加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授权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