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重庆分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设分公司的议案》。相关董事会决议已于2009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设立1家分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92号),核准公司在重庆设立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管理重庆的证券营业部。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分公司的设立登记、筹建、验收开业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0904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09年12月23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全体12名董事均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经营范围由: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的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变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限国务院授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除外)核准的证券】;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直接投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证券业务。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 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配售股份实际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配股前的人民币1,674,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171,233,839元。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 通过《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配股实施情况及《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的具体条款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修改说明 |
第三条 公司于1997年7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于1997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12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并更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为:420000000009482 1/1 ,公司住所地迁至湖北省武汉市。2007年12月2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股票简称“长江证券”,代码“000783”。 | 2007年12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并更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为:420000000009482 1/1 ,公司住所地迁至湖北省武汉市。2007年12月2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股票简称“长江证券”,代码“000783”。 2009年11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80号文件核准,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496,433,839股,于2009年1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准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二百零八条予以修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4,800,0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1,233,839元。 | 根据公司配股情况及《公司章程》二百零八条予以修改 |
(九)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其他业务。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限国务院授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除外)核准的证券】;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直接投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证券业务。 公司不得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其他业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以及监管机构要求予以修改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74,800,000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71,233,839股,均为普通股。 | 根据公司配股情况及《公司章程》二百零八条予以修改 |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增设关于衍生品交易的规定,作为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 公司可以进行衍生品投资,但须严格遵循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并履行相应决策及披露程序。其中公司衍生品投资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公司衍生品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衍生品关联交易,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8号-衍生品投资》要求予以增加 |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以上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审批。
四、 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 2010年1月15日召开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题及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09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0904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0年1月1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8日(星期五)。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
(四)会议召开地点: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707号)。
(五)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表决。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月8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详见2009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2009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详见2009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3、议案4、议案5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其中议案4和议案5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09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全文登载。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10年1月11日(星期一)16:0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长江证券大厦二楼 董事会秘书室接待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八号 长江证券大厦 (邮编:430015)
联系人:邓 飞 黄育文
联系电话:027-6579988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代理投票委托书(注:复印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或本股东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序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
2. | 公司2009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 |||
3.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4.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5. | 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1、如拟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填“O”; 如拟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填“O” ;如拟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填“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