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在2010年1月1日(含)起至2014年12月31日(含)期间,投资人采用定投方式通过农业银行申购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050001)、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050002)、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50004)、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60505)、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收费:050106)、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50007)、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050201),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50008)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50009),享有申购费率优惠。申购费率优惠原则为: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实行8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等于和低于0.6%,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人与农业银行签订基金定投业务协议,在活动期间,投资人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在优惠期之后的定投申购不继续享受此费率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亦不能享受此费率优惠。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99
网站:www.abchina.com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费)
网站: www.bosera.com
三、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投资人遵循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农业银行基金业务相关规定。
2、本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3、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4、具体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农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58号),自2009年12月7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2009年12月23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确认的募集金额总额为 1,406,708,966.00元人民币(含所募集股票市值),折合基金份额1,406,708,966.00份;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转为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共计45,840.0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45,840.00份。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9年12月29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所募集股票已于2009年12月28日过户至本基金开立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基金证券账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0,27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期间募集金额(含所募集股票市值)和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1,406,754,806.00份,已全部计入相应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公司的基金从业人员没有认购本基金。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9年12月29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证券账户指定的证券公司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上市、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上市、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办理上市、申购和赎回业务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58号),自2009年12月7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2009年12月25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1,906,056,696.09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906,056,696.09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94,671.39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94,671.39份。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已于2009年12月29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34,794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1,906,351,367.48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0,522.91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53%。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9年12月29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