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29日上午9:30在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海尔大学A108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7人,代表股数892,007,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6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绵绵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三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在表决时有关关联股东均履行了回避义务。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600,984,693股。
会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1.93%股份事宜的报告》
具体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290,618,647 | 0 | 404,50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99.861% | 0.000% | 0.139% |
2、审议并通过《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报告》
具体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290,618,647 | 0 | 404,50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99.861% | 0.000% | 0.139% |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1.93%股份相关事宜的报告》
具体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290,618,647 | 0 | 404,50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99.861% | 0.000% | 0.139% |
三、律师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想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