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中国需要去房地产化。笔者以为,这其实是个伪命题。
房地产本是产业分类中建筑业的一个分支,是不是可以称为“支柱产业”,理论界始终有争议。不过,“支柱产业”的提法淡出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相关文件,只是反映了经济发展思路的转变,并不是否定房地产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房地产是国民经济必不可少的一门基础性行业,其上下游产业链条拉得很长,没有哪个行业能像它那样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或间接地引导和影响很多相关产业的发展。据统计,在我国,每增加1亿元住宅投资,其他23个相关产业将相应增加投入1.479亿元,被带动的直接或间接相关较大的产业有60多个,在增加国民生产总值和提升就业率上,自有其无可比拟的巨大优势。在即将过去的这一年大约12万亿的国民消费总额中,房地产消费就占到了一半左右。这个最大的“消费源”,对于扩大内需的贡献,是任何道德的评判所无法否定的。 “去房地产化”,如果意味着全盘否定房地产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则不仅无视过去六七年的经济建设实践,也不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提出的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的基础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总体要求。
“推进城镇化”和“扩大内需”、“优化产业结构” 一起被定为明年经济结构调整的三大着力点,意味着房地产在新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新的历史使命。诚然,“房地产化”不等于“城市化”、“城镇化”,但不可否认,加快“城市化”、“城镇化”进程,首先拉动的就是住房需求,房地产行业将在“城市化”、“城镇化”过程中最先受益。国际上,当一国人均GDP3000处在美元时,城市化率大概在55%至60%左右。2008年中国人均GDP达到3266.8美元,但城市化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工业化中后期60%的均值,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国内消费需求的释放与升级。加快城市化,是培育经济新增长动力的唯一选择。
不过,未来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发展重点并不是大城市化,而是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适时放宽户籍限制,推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这预示着,未来的城镇化不仅将突破城乡二元结构,使由于城市化建设滞后于工业化而造成的城市结构不合理、空间布局不合理、土地资源使用不节约、生态环境不理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跟不上的状况获得根本性改善的机遇,而且,随着3亿多农村人口逐渐转为城市人口而带来的对就业、住房、教学、医疗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需求,也将为经济发展开辟更为广阔的增长空间。可见,无论是城市化还是城镇化,非但不意味着任何意义上的“去房地产化”,反而为包括房地产在内的相关产业的产业升级提供了新的突围方向,成为它们在依托消费扩张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持续增长的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社会矛盾的焦点,实际是部分城市房价涨得太快。若将“去房地产化”表述为“去房地产泡沫化”,或许更符合原意,但将“去房地产泡沫化”表述为“去房地产化”,不仅是简单的概念变换,而且如果作为政策选择的倾向性解释,也是严重误导。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出台的楼市新政,主要意图并不在压缩房地产市场,而是为了促使房价回到更理性的轨道。抑制一部分城市涨得太快的房价,究竟是从打击投机泡沫入手,还是调整住房政策入手,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大课题。以当下我国城镇在职职工的平均收入,大多数在职职工根本就承受不起越涨越高的房价。那种把适宜通过经济适用房满足自住需求的那部分人群不分青红皂白一概推给商品房市场的做法,不仅是损不足而补有余,而且也是累积商品房市场民怨的真正源头。
我国房地产市场现在的问题很多,但在笔者看来,主要症结并不是所谓的“房地产化”,而是在于它的功能定位的错位。由于房产产权私有化同土地制度国有化之间存在巨大的可调节空间,客观上使得房地产业在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被凸显出来的过程中,很容易成为显示当地政府业绩的舞台,而其满足社会成员住房需求的社会功能却往往被不适当地撂在了一边。这与其说是“房地产化”,不如说是“土地财政”。因此,中国住房制度或者说房地产政策改革的要点,绝非“去房地产化”,而是将“土地财政”改为“民生财政”。 只有在还房地产业本原的条件下,作为民生性产业的房地产,才有可能是强国富民所必不可少的真正支柱。(作者系知名市场分析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