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
持有上海凤凰(江都)电动车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子公司上海凤凰(江都)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09年8月7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委托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凤凰(江都)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3月31日,评估结果为人民币16806158.67元。
公司于2009年11月12日将持有的上海凤凰(江都)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55%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截止至2009年12月10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上海凤凰(江都)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55%股权公告期满,征得意向受让方一家,为扬州银凤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并予确认该公司受让资格。
根据挂牌结果,本公司与受让方于2009年12月18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上海凤凰(江都)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给扬州银凤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24.34万元,转让价款一次付清,场内结算。本次转让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产权交易过户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扬州银凤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茆学才,注册地址为江都市张纲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产品、LED组件、LED灯具、电子、电器机械产品、自行车、助力车、电动车、童车、三轮车、健身器材、风力发电机及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特此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