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功竞购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于2009年11月30日至2009年12月25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挂牌价39,453万元出售其持有的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宏远”)100%股权。经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了受让申请。
2009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产权转让确认书,公司符合本次股权转让方中航工业关于挂牌出售陕西宏远100%股权的全部竞购条件。本公司接受了本次股权转让方提出的全部受让条件,成为中航工业出让上述股权的最终受让方,受让价格为39,453万元,公司按规定缴纳了全部交易价款。
2009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航工业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G309SH1004297-X),并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A类),至此,公司成功竞购了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临2009-05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09年度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获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6月2日公司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和2009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方式解决生产经营急需资金,本次融资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我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本次短期融资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09]CP144号)。通知规定:
一、本次发行有效期: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有效。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三、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划》、《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之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此次公司拟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短期融资券,是公司在债券市场的第一次尝试,对丰富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都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