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控股股东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股东泰安市泰山祥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祥盛”)和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嵘”)的通知,上述两公司股东明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控股”)与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九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泰山祥盛100%股权及世纪华嵘100%股权转让予山东九羊,导致山东九羊间接持有本公司23,704.047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77%。
本次股权转让同时导致泰山祥盛和世纪华嵘原实际控制人明天控股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23,704.0473万股股份减少为0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山祥盛仍持有本公司15,035.551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世纪华嵘仍持有本公司8,668.4963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山东九羊间接持股本公司的结构图如下:
■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时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平洋
股票代码:6010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
通讯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09年 12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转让后方可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九羊集团 指 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太平洋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山祥盛 指 太平洋现股东泰安市泰山祥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太平洋15035.551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太平洋总股本的10%,限售期至2010年12月28日止
世纪华嵘 指 太平洋现股东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太平洋8668.4963万股限售股,占太平洋总股本的5.77%,限售期至2010年12月28日止
本次受让 指 2009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泰山祥盛全体股东和世纪华嵘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受让泰山祥盛100%的股权和世纪华嵘100%的股权,从而使泰山祥盛和世纪华嵘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导致本公司间接持有太平洋23704.0473万股股份的行为。本次受让的股份占太平洋总股本的15.77%。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次受让涉及实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投资者发生变化,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与泰山祥盛全体股东和世纪华嵘全体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后,方可实施。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本公司与泰山祥盛及世纪华嵘全体股东就本次受让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 指 本公司为本次受让而公告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
3、法定代表人: 许英强
4、注册资本: 20185万元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200228033712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国有)
7、经营范围:农用运输车,拖拉机配件,轴承,轴承毛坯,机床,汽车配件,内燃机配件,生铁,铸件、陶瓷材料、石灰的生产、销售,钢渣处理,建筑安装,饭菜加工销售,酒水销售,住宿,石灰石开采、加工、销售。
8、经营期限:未规定经营期限
9、税务登记号码: 371202792465817
10、股东及持股比例:自然人许庆奎持股50.82%,自然人许英强持股22.67%,其余42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26.51%。
11、通讯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12、联系人:郝效利;联系电话:13906343516 0634—65217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本公司投资太平洋股份的目地在于获取投资收益。
本次受让后,本公司间接持有太平洋23704.0473万股股份,该等股份的限售期至2010年12月28日止。本公司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太平洋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权益的方式
本次受让前,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平洋股份。本次本公司采用间接持股的方式增持太平洋的权益,即:本公司与泰山祥盛全体股东和世纪华嵘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受让泰安市泰山祥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从而使泰山祥盛和世纪华嵘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导致本公司间接持有太平洋23704.0473万股股份。本次受让的股份占太平洋总股本的15.77%。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次受让涉及实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投资者发生变化,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与泰山祥盛全体股东和世纪华嵘全体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后,方可实施。
二、股权转让价款及股权过户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受让的转让价款根据泰山祥盛和世纪华嵘两家公司的净资产值和所持太平洋证券股票锁定期的情况分别确定为135000万元和90000万元,由本公司按泰山祥盛和世纪华嵘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支付;付款期限分为四期,转让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30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20%,股权过户完成后60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30%,其余50%的价款在两公司所持太平洋证券股票禁售期届满的当年(2011年)分两次支付完毕。协议还约定以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为生效条件。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3个月内完成。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太平洋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许英强
签署日期:2009年12月30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九羊集团营业执照;
二、九羊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许英强
2009年12月30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平洋
股票代码:6010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明天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中路4街26号2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8号群英科技园4号楼
签署日期:2009年12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变动后方可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天控股 指 明天控股有限公司
太平洋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山祥盛 指 本公司关联方太平洋现股东泰安市泰山祥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现持有太平洋15035.551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太平洋总股本的10%,限售期至2010年12月28日止
世纪华嵘 指 本公司关联方太平洋现股东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持有太平洋8668.4963万股限售股,占太平洋总股本的5.77%,限售期至2010年12月28日止
本次变动 指 2009年12月29日,泰山祥盛全体股东和世纪华嵘全体股东与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泰山祥盛100%的股权和世纪华嵘 100%的股权,从而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太平洋股份由23704.0473 万股股份减少为0股的行为。本次变动的股份占太平洋总股本的15.77%。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次受让涉及实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投资者发生变化,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与泰山祥盛全体股东和世纪华嵘全体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后,方可实施。
本报告书 指 本公司为本次变动而公告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明天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中路4街26号2层
3、法定代表人:肖卫华
4、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087727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
7、经营范围:对电子、计算机、高新技术产业、化工、农业、房地产、建筑工程、汽车工业、交通运输项目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资源开发(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组织科技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销会;销售化工产品、化工轻工材料、通讯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办公设备、机械电器设备、针纺织品、百货、土产品
8、经营期限: 2019年9月19日
9、税务登记号码: 110108700233526
10、股东及持股比例:
■
1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8号群英科技园4号楼
12、联系人:郝嘉; 联系电话:1391074423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公司控股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上述两公司合计持有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2.93%。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本公司此次减持的目的在于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股东“一控一参”的监管要求。
本次变动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太平洋的股份,也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的意向。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权益的方式
本次变动前,本公司实际控制太平洋23704.0473万股,均为限售流通股。2009年12月29日,本公司泰山祥盛全体股东及世纪华嵘全体股东)与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关联方将所持有的泰山祥盛100%的股权和世纪华嵘100%的股权转让给山东九羊集团,从而使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太平洋股份由23704.0473万股减少为0股。本次变动股份占太平洋总股本的15.77%。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动涉及实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投资者发生变化,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关联方与山东九羊集团之间关于泰安市泰山祥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变动后剩余权益的情况
本次变动后,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太平洋股份。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太平洋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天控股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肖卫华
签署日期:2009年12 月30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明天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明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5、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6、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7、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8、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天控股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肖卫华
2009年12月30日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兼职情况 |
许英强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莱芜 | 无 | 无 |
刘吉安 | 男 | 董事 | 中国 | 莱芜 | 无 | 无 |
郝效利 | 男 | 董事 | 中国 | 莱芜 | 无 | 无 |
赵树治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莱芜 | 无 | 无 |
杜京莲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莱芜 | 无 | 无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云南省昆明市 |
股票简称 | 太平洋 | 股票代码 | 6010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237,040,473股 变动比例: 15.77% 变动后数量: 237,040,473股 持股比例: 15.7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但因本次权益变动涉及间接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份的投资者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进行。截至本权益变动书公告之日,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应批准。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苗文政 | 7,500.00 | 15.00% |
王玲芬 | 6,000.00 | 12.00% |
张云梅 | 6,000.00 | 12.00% |
温金娥 | 6,000.00 | 12.00% |
张香梅 | 4,000.00 | 8.00% |
段新连 | 5,000.00 | 10.00% |
肖卫华 | 8,500.00 | 17.00% |
杜云发 | 7,000.00 | 14.00% |
合 计 | 50,000.00 | 100%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兼职情况 |
肖卫华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否 | 无 |
苗文政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无 |
段新连 | 女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无 |
肖卫华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无 |
段新连 | 女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无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云南省昆明市 |
股票简称 | 太平洋 | 股票代码 | 6010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明天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中路4街26号2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237,040,473股 持股比例: 15.7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237,040,473股 变动比例: 15.77% 变动后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15.7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的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太平洋的股权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但因本次权益变动涉及间接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份的投资者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进行。截至本权益变动书公告之日,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应批准。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