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9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涂传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指引,公司对下列18个内控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控股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裁工作细则》、《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工作需要,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调整:
主任委员(召集人):叶伯健
委员:萧端、陈凌、李新梓、范秋栢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