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为9名。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将所持有的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补偿给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原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前由昂展置业负责寻找到第三方购买公司南京滨江奥城剩余2174.47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当该等房产转让价格低于承诺的最低价格(按照出售时剩余房产的账面净值加上2008.58万元差价的金额与出售时评估值两者的较高金额计算)时,将以现金或等值资产补足差额;到目前为止,昂展置业没有能够协助公司找到合适的第三方购买前述资产。
现根据昂展置业来函对补偿事宜提出的新补偿方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昂展置业以其持有的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3.52%的股权(经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为57146.25万元,3.52%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011.548万元人民币)补偿公司原处置南京房产所形成的20,098,951.79元人民币帐面亏损。董事长陈炎先生、董事臧家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关该项补偿的具体情况详见第2009-050号关联交易公告。
昂展置业来函同时还承诺:
1、公司的南京剩余房产未来在处置时如产生亏损,昂展置业仍然负责以现金或等值资产补足。
2、如公司希望近期就将南京滨江奥城剩余商业房产全部对外出让,昂展置业愿意以持有的淄博昂展地产经评估的等值股权置换公司南京滨江奥城剩余商业房产,是否置换由公司决定。
公司拟就是否将南京滨江奥城剩余商业房产和昂展置业持有的淄博昂展地产等值股权置换及具体置换价格事宜进一步商议、评判,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0-002号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曾于2007年7月19日将南京滨江奥城合计12,462.37平方米的商业房产作为抵债资产,以191,005,823.87元的价格过户给本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以2,300万元转让了南京滨江奥城其中第4层的房产,于5月6日以10,300万元转让了南京滨江奥城其中第1至3层的房产,以上转让价格比上述房产的账面净值14,608.58万元低了2,008.58万元,引起市场关注。为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展置业“)曾来函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前由昂展置业负责寻找到第三方购买公司南京滨江奥城剩余2174.47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当该等房产转让价格低于承诺的最低价格(按照出售时剩余房产的账面净值加上上述2008.58万元差价的金额与出售时评估值两者的较高金额计算)时,将以现金或等值资产补足差额。到目前为止,昂展置业没有能够协助公司找到合适的第三方购买前述资产。
现根据昂展置业来函对补偿事宜提出的新补偿方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昂展置业以其持有的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3.52%的股权(评估价值为2011.548万元人民币)补偿公司原处置南京房产所形成的20,098,951.79元人民币帐面亏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股东,持有我司20.36%的股权。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0层B2单元,法定代表人景百孚先生,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物业管理;销售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昂展置业持有的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3.52%的股权。
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9日,注册地址在淄博高新区政通路 135 号C 座 517 房间,法定代表人景百孚先生。2008年初成立时该公司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后经过股东多次以现金增资,截止2009年5月初该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建材销售。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64%、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16%、陈勇20%。
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主要开发淄博名尚城市广场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用地22.9788公顷(344.68亩),总建筑面积573263平方米,其中:名尚广场项目建筑规模308520平方米;名尚广场住宅小区项目建筑规模264743平方米。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80444.43 万元,其中名尚广场商业区项目投资 109109.50 万元,名尚广场住宅小区项目投资71335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开始开工,计划建设期3年。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显示:淄博昂展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132.84万元,净资产为2842.48万元,2008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7.52万元;截至2009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58,852.02万元,净资产为29,271.64万元,2009年1-9月份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70.84万元。
经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截至200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体价值为57,146.25万元。其3.52%的股权的价值为2011.548万元人民币。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账面值58,852.02万元,评估值86,726.63万元,增值27,874.61万元,增值率47.36 %;负债:账面值29,580.38万元,评估值29,580.38万元;净资产:账面值29,271.64万元,评估值57,146.25万元,增值27,874.61万元,增值率95.23 %。资产评估增值原因主要是存货评估增值(因周边地价、房价上涨,该公司主要存货土地评估增值)。经收益法评估,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3,349.51万元。最终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事务所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作为对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估值为人民币57,146.25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昂展置业以其持有的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3.52%的股权(评估价值为2011.548万元人民币)补偿公司原处置南京房产所形成的20,098,951.79元人民币帐面亏损。定价以经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截至2009年9月30日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总体评估价值57,146.25万元为依据,其3.52%的股权的价值为2011.548万元人民币。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减少了公司原有处置南京房产时产生的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锦华先生、唐文元先生、任真女士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将所持有的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3.52%股权(评估价值为2011.548万元人民币)补偿给公司,并继续承诺承担公司南京剩余房产处置时如有形成的实际损失是可行的。该项补偿为关联交易。该项补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