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西三旗基地搬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新建材”)于2009年12月3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通知,按照北京市政府市政规划的总体要求,中国建材集团已于2009年12月30日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在北京签署《土地调配协议》。
根据《土地调配协议》的约定,中国建材集团将所属单位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和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集团”)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全部调配给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
上述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分别登记在中国建材股份和北新集团名下,目前由公司租赁使用,为公司总部办公和部分生产线所在地(以下简称“北京西三旗基地”)。该目标地块《土地调配协议》签署后,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公司将对北京西三旗基地实施搬迁计划。
本次搬迁可能对公司产生以下影响:
1、目前,公司已经全面完成10亿平方米石膏板产业布局,在全国拥有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的大型纸面石膏板生产线43条。本次搬迁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产能为2,250万平米,占公司全部纸面石膏板生产线产能的比重仅为2.25%。同时,由于公司在河北涿州年产5000万平米的石膏板生产线已经投产,基本可以覆盖北京及周边市场需要。
2、本次搬迁涉及的搬迁费用、人员安置、搬迁导致的生产停滞等隐形损失尚不明确。
3、上述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属于中国建材股份和北新集团,目前由公司租赁使用。按照《土地调配协议》的约定,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将支付中国建材集团一定数额的补偿款,公司从中获得的搬迁补偿能否覆盖上述损失尚不明确。
4、本次搬迁计划时间安排预计为自2010年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0月底完成。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并就该搬迁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