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新闻
  • 4:观点·专栏
  • 5:特别报道
  • 6:公司
  • 7:市场
  • 8:市场趋势
  • 9:开市大吉
  • 10: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2:圆桌
  • 13:新年特刊
  • 14:新年特刊
  • 15:新年特刊
  • 16:新年特刊
  • 18:新年特刊
  • 20:新年特刊
  • 22:专版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特别报道
  • A4:基金·特别报道
  • A5:基金·特别报道
  • A6:基金·基金投资
  • A7:基金·私募
  • A8: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0:基金·专访
  • A11:基金·海外
  • A12:基金·互动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理财·热点
  • A15:理财·案例
  • A16:基金·对话
  •  
      2010 1 4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31版:信息披露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
    获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政府财政资助的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新设5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第五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水资源费及自来水价格调整的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的
    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流通股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搬迁补偿费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复牌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更名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提示性公告
    2010年01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0-00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切实解决A+H股上市公司年报会计准则执行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8年8月7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要求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差异外,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应当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运用相同的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1月5日印发了《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所有保险公司(无论是否在境内、境外上市)执行新的统一的会计政策,在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对目前导致境内外会计报表差异的各项会计政策同时进行变更。2009年12月30日,本公司获悉财政部颁布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主要规范了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三个方面的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自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将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变更。《规定》实施后,本公司客户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本公司偿付能力状况保持稳定。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