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12月26日至2010年1月4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审议会议全部文件的形式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授信额度的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发展三自产品,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公司2008年11月21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中申请2008-2009年度的授信额度(信用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下述银行申请2008-2009年度的授信额度(信用额度):
招商银行 1.5亿元
交通银行 1亿元
华夏银行 1亿元
中信银行 0.5亿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0.3亿元。
2009年11月16日,公司又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公司2009年度授信额度的报告》,具体增加情况如下:
交通银行 增加1亿元(银行保函、信用证等)
中信银行 增加0.5亿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增加0.3亿元
兴业银行 0.5亿元
广东发展银行 0.8亿元
由于上述银行中,中信实业银行实际提供的授信额度为0.8亿元(申请额度为1亿元),广东发展银行未提供授信额度(申请额度为0.8亿元)。
为了保证公司相关业务的需求,同时兼顾借款利率、优惠条件等各方面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银行授信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将上述2家银行未提供给公司的1亿元额度转由上海银行提供。
本次授信额度申请主要用于业务需要的短期资金借款、银行保函、信用证。
本次贷款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