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梁稳根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96号),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向梁稳根等10名自然人合计发行119,133,57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其中向梁稳根发行60,650,903股、向唐修国发行10,007,220股、向向文波发行9,149,458股、向易小刚发行3,431,047股、向毛中吾发行9,149,458股、向袁金华发行5,432,491股、向周福贵发行4,002,888股、向翟纯发行7,922,383股、向郭良保发行5,956,679股、向王海燕发行3,431,047股。
本公司将立即启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作出相应公告。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编号:2010-0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梁稳根及其一致行动人
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梁稳根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97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梁稳根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资产认购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本公司115,702,527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1,019,314,094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4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