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月4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12名董事一致赞成,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补选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位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李位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之日起,至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结束日止。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李位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原副董事长杨德玉先生已退休,于2009年12月3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谨此对杨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致谢!
二、通过《关于修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详情,将载于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
三、批准《关于设立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的议案》。
根据海外资源开发工作需要,公司设立海外事业部,主要负责海外资源开发项目的调度管理、新投资项目的研究和前期工作。
四、批准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另行发布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李位民先生个人简历
李位民,现年49岁,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采矿工程)、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李先生于1982年加入前身公司,2002年11月任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矿长,2006年8月任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局副局长,2007年12月任兖矿集团安全监察局局长(兖矿集团高管成员),2009年5月至8月任兖矿集团副总经理、安全监察局局长,2009年7月任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南开大学。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股票代码:600188 公告编号:临2010-002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召开,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监事一致赞成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修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详情,将载于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