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月5日上午9:30在广州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30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项为:
(一)审议《关于林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曾忠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吴焕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黄阳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苏光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推举童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推举洪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推举严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推举王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推举吴立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林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林波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董事会对林波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曾忠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曾忠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对曾忠生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吴焕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吴焕春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对吴焕春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黄阳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黄阳辉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对黄阳辉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苏光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苏光辉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对苏光辉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童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出现空缺,董事会推荐童来明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向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交董事候选人提案。(简历见附件3)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推举洪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出现空缺,董事会推荐洪军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向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交董事候选人提案。(简历见附件3)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推举严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出现空缺,董事会推荐严肃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向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交董事候选人提案。(简历见附件3)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王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出现空缺,董事会推荐王奇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向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交董事候选人提案。(简历见附件3)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吴立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出现空缺,董事会推荐吴立东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向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交董事候选人提案。(简历见附件3)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根据发行结果,增资6,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增资后注册资本由16,000万元,变更为22,000万元。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见附件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
2、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推举童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推举洪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推举严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推举王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推举吴立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6)审议《关于推举王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0年1月18日下午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有执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5、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会议登记时间:2010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会议登记地点: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董事会秘书处
6、、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电话:0759-2820551
传真:0759-3382109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 委托权限: |
附件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详尽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童来明先生、洪军先生、严肃先生、王奇先生、吴立东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查,董事会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童来明先生、洪军先生、严肃先生、王奇先生、吴立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禁止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三、同意推举童来明先生、洪军先生、严肃先生、王奇先生、吴立东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赵伟、宋献中、刘少波、陈伟光
2010年 1月5日
附件3
童来明先生简历:中国国籍,40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注册会计师。1991年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199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1991年至1992年在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财务部工作;1993年至1994年3月任上海云龙实业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1994年4月至1995年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上海交易部交易员、临时负责人;1996年1月至2000年5月,任天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2000年5月至2001年9月,任迪威乐普科贸有限公司经理;2001年9月至 2005年4月,历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5年4月至今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截至目前,童来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洪军先生简历:中国国籍,50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获学士学位;2000年北京工商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1978年12月至1983年10月任海军试验基地文书、班长;1983年11月至1988年3月任北京海淀区委副主任科员;1988年3月至1991年3月任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主任科员;1991年3月至1993年1月任物资部人事劳动司任免处副处长;1993年1月至1998年8月任内贸部人事机关干部处副处长;1998年8月至2007年9月任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党委副书记;2008年6月至今 担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截至目前,洪军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严肃先生简历:中国国籍,39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2年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会计系物资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北京公司财务处会计,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海口公司财务部经理、华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起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兼任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初兼任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严肃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奇先生简历:中国国籍,56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2001年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68年12月至1973年7月,在斗门县白蕉公社务农;1973年7月至1974年10月,在佛山市五金电机厂当工人;1974年10月至1977年5月,在佛山市轻工局任职员;1977年5月至1982年9月,在佛山市东风化工厂历任团支部书记、政保股副股长、副厂长;1984年7月至1989年6月,在佛山市自行车飞轮厂任厂长;1989年6月至1994年,在华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党支部书记;1995年至1999年6月,任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6年11月,历任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1月至2008年8月,历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副总经理、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党委委员,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截至目前,王奇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立东先生简历:男,生于1971年4月,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普天集团投资经理;北京外企人力资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战略部经理;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吴立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董事:
公司于2009年6月5召开的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结束后,根据本次发行后的公司股本、股份总数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经结束,根据发行结果,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一、原公司《章程》中“第三条 公司于2003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第4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于200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为“第三条公司于2003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第4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于200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78号文)核准,向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公司购回。”
二、原公司《章程》中“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0万元。”
三、原公司《章程》中“第十八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0,000,000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0,800,000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79,200,000股。”
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60,000,000股。”
请各位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0-临00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1月5日上午11:00在广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30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陈海青监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王波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王波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对王波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此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王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组成出现空缺,监事会推荐王晓东先生作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向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交监事候选人提案。(简历见附件1)
此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月6日
附件1:
王晓东先生简历:中国国籍,39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注册安全工程师。1993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3年至2004年在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分公司技术科工作兼任团委书记;2004年至2006年任新中亚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经理;2006年9月至今,先后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贸易业务部、运营管理部副经理。截至目前,王晓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