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便于投资者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联系,现将公司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公司董事会秘书:谢纪龙先生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时景丽女士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
联系电话:010-5189 7290
传 真:010-5260 8380
邮 编:100078
电子邮箱:ir@chinacnr.com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299 证券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0-002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2009年12月29日上市至2010年1月6日,签订了两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为41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向巴基斯坦出口铁路客车合同,合同金额为7.6亿元人民币。合同将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担保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第12个月开始交付首批客车,36个月内全部客车完成交付。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向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出口地铁车辆合同,合同金额为33.4亿元人民币。该合同一次签订、分批生效,在收到预付款后合同生效。交货期限另行商定。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2%。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299 股票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0-003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华大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京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芳星园支行(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分别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等专户仅用于高速动车组、大功率电力和内燃机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产化技术改造项目;适应铁路运输提速、重载需要提升产品质量和工艺技术水平及国际竞争能力项目;利用核心技术开发相关多元产品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等募集资金投向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公司授权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旋旋、徐磊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六、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各专户支取的金额合计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0%的,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