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转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控股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江镍业公司)7840 万股权中的5600 万股权(占元江镍业公司总股本的70%)转让给云锡控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权转让事项详见《贵研铂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09-27)、《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09-28)、《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09-35)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临2009-36),上述公告依次分别刊载于2009 年11 月17 日、2009 年12 月3 日和2009年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现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作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本次股权转让之前,公司为元江镍业公司的5000万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根据协议,公司在完成转权转让工作的同时,解除对元江镍业公司的所有担保义务。公司与云锡控股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元江县支行于2009年12月22日签署了《债务担保转移协议书》;与云锡控股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江支行于2009年12月28日签署了有关债务担保转移的《三方协议》。根据《债务担保转移协议书》和《三方协议》,公司已解除对元江镍业公司的所有担保义务,由云锡控股公司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二、根据协议,公司应取得元江镍业公司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给公司的股利(分红)。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收到元江镍业公司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股利人民币4116万元。
三、根据协议,在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云锡控股公司将剩余的45%(人民币4499.48万元)转让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公司。公司于2010年1月6日已收到云锡控股公司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500万元。
至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云锡控股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江支行签署的有关债务担保转移的《三方协议》
2、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2009)第32号
3、《债务担保转让协议》
4、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记账回执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