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月8日 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金牛能源大酒店四楼第二会议厅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社平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4,621,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名称由“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454,621,81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小英、邹立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