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月8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到8名,实到8名。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术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控股股东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亿元的议案,减少了公司的流动资金缺口。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即“如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作适当调整”,鉴于公司的流动资金缺口已经减少,为减少股票发行数量,减少摊薄每股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及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原“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从5亿元调整至1.20亿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量具体安排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仍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底价不变,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5亿元。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