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200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6.83%股份)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鉴于张宝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张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对上述提案进行审查,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无关联交易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8日在天津远洋宾馆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因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了临时提案,召开时间由2009年12月30日变更为2010年1月8日,本次会议延期召开通知已于2009年12月26日以公告形式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凤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7,226,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38%。本次会议出席董事8人,监事1人,部分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部资料已于2010年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冯祥立先生、张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情况如下:
冯祥立先生 同意票数257,226,2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张 辉先生 同意票数257,226,2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王维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10]第0010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0-002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9年12月30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杨凤翝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董事全票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09年11月18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凤翝先生为董事的议案,2010年1月8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冯祥立先生、张辉先生为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相应作出调整。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由杨凤翝先生、张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冯祥立先生担任公司薪酬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卢彦昌先生、王福军先生、方建新先生,卢彦昌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于永洲先生、杨凤翝先生、张辉先生,于永洲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为冯祥立先生、罗智杨先生、王喆先生,冯祥立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