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发华福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费率优惠措施:
投资者通过广发华福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于前端、场外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请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广发华福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6326
网站: www.gfhfzq.com.cn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hftfund.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广发华福证券各网点咨询以及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优惠申购业务。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2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海富通旗下基金增加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8号文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关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之协议》,现增加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二、自2010年1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在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相关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gfhfzq.com.cn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96326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40099(免长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2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海富通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定期定额业务推广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1月12日起,增加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富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代码:519011)、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代码:519003)、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货币A,基金代码:519505;海富通货币B,基金代码:519506)、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代码:519007)、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代码:519013)、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代码:519015)、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1)、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25)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基金代码:16230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代理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自2010年1月12日起,投资者可到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上述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放式基金帐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相同,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公告。
五、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六、扣款金额
投资人可到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以上基金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最低人民币200 元(含200元)。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七、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但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确认日为T+2)。
八、“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规定。
九、业务咨询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40099
网站:www.hftfund.com
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6326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