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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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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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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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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东航江苏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
    网上直销转换费率的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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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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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0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夏恒力             编号:临2010-001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对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公司”)是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增强华辉公司经营实力,稳定地扩大持续盈利能力,为本公司创造更多经济效益,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本公司决定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德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增资华辉公司,增资总额7000万元,其中中国华融增资1000万元、本公司增资2000万元、融德公司增资4000万元,本公司增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为简化公司权属关系,本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与全资子公司宁夏恒力煤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华辉公司8,788,503股股权,按成本价9,042,927.26元转让给宁夏恒力。

    一、增资扩股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股    东增资扩股前增资扩股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35,005,25874.19%63,793,76154.44%
    宁夏恒力煤业有限公司8,788,50318.63%00
    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40,000,00034.1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0010,000,0008.53%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388,6827.18%3,388,6822.89%
    合    计47,182,443100%117,182,443100%

    二、中国华融基本情况

    中国华融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与中国华融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德公司基本情况

    融德公司是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德意志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共同组建的中外合资资产管理公司,2006年8月29日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注册资金17.88亿元,其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59.3%。

    本公司与融德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华融为融德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增资扩股的价格确定依据

    根据宁夏同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同盛评报字[2009]第205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1.08元及宁夏众和众会计师事务所众和审字[2009]193号《审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1.01元为参考,确定本次增资扩股的入股价为人民币1元/股。

    五、增资扩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条款

    1、协议签署时间:

    2009年12月30日

    2、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华辉公司拟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7,182,443.00元增加至117,182,443.00元,股份数由47,182,443.00股增加至117,182,443.00股,新增70,000,000股股份由中国华融、宁夏恒力、融德公司全数认购,新增股份每股价格根据宁夏同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同盛评报字[2009]第20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宁夏众和众会计师事务所众和审字[2009]193号《审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参考,确定本次增持扩股的入股价为人民币1元/股。

    (2)中国华融新增股本10,000,000股,需缴付的总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3)本公司认购华辉公司新增股本20,000,000股,需缴付的总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

    (4)融德公司认购华辉公司新增股本40,000,000股,需缴付的总出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

    (5)华辉公司及本公司保证原股东依法拥有华辉公司股份,并对华辉公司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股份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

    (6)本协议签订之后三年内,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各方之外的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相关利益、权益或利益。

    (7)任何一方违反给另一方的承诺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有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其他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出现多方违约,则根据各方责任,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备查文件

    1、宁夏同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同盛评报字[2009]第205号《资产评估报告》

    2、宁夏众和众会计师事务所众和审字[2009]193号《审计报告》

    3、增资扩股协议书

    4、融德公司营业执照

    5、华融公司营业执照

    6、宁夏恒力与宁夏煤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