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直通车”批复文件因适用期已过失效
2010年0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但有为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但有为 ○编辑 刘玉凤
记者日前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由于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外汇局日前宣布19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实际上已经失效,其中就包括2007年8月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的批复》。
2007年8月,外汇局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俗称“港股直通车”。消息发布之后,引起各方极大关注,并引发香港股市连连大涨。分析人士认为,此试点对贯彻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有序拓宽资金流出渠道、逐步实施资本账户开放的总体要求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有部分人士出于风险考虑表示反对。
不久之后,有关政府部门高层人士表示,考虑到需要加强对中国内地股民的风险教育,同时不能对香港股市造成冲击,将谨慎推行“港股直通车”,后来官方一直未有相关进展情况的披露。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长远来看,“港股直通车”肯定会开通,但届时的具体形式可能与此前批复的方案有所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港股直通车”一直未能发车,但近期外汇局陆续批复了几十亿的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政府部门鼓励居民通过专业机构投资境外股市的意图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