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元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 年元月13日上午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均阅看了本次会议的议案材料。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
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刘俊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华天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毕克允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证券投资处置原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防范相关风险,公司拟在2010年度减持所持有的长电科技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其净资产值。授权公司董事长综合考虑公司主业的资金需求及当时的市场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时机以适当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卖出该证券。公司将根据实际减持情况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关于
2010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考虑到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2010年公司拟继续为其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66%,担保期限为一年;
2、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02%,担保期限为一年。
六、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修正案》(2010年元月修订),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对2007年修订的《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修订如下:
原“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买卖
1、总经理有权决定对1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进行买卖。
2、董事会有权决定对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二十的固定资产进行买卖。公司就同一项目分次进行的,按照十二个月内各次交易标的额累计计算。
3、固定资产买卖行为须达到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发展战略的目标。
4、超过上述标准的固定资产买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为: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买卖
1、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对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五且单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买卖。
2、董事会有权决定对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二十且单项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买卖。公司就同一项目分次进行的,按照十二个月内各次交易标的额累计计算。
3、固定资产买卖行为须达到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发展战略的目标。
4、超过上述标准的固定资产买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共计肆亿玖仟万元整,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有效期三年。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华泰半
导体、华泰房地产签署三方协议的议案》。基于此协议,同意公司作价1240万元向华泰房地产购买其位于慈溪市慈甬路196、198号的二间店面房。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公司整运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更好的完成原材料采购及废料销售工作,公司拟成立一个全资金属贸易公司负责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整体原材料的运作。
该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康强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3000万元(该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进出口贸易。
公司设立“宁波康强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以现有原材料为经营基础,在做好公司原材料采购以及套期保值工作的同时,指导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公司董事会授权郑康定董事长负责具体办理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前期筹备和工商注册登记事宜。本公司将根据其进展情况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十、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江阴康强关于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同意其以部分资产向相关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以澄土国用(2008)第19734号项下的土地作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申请人民币2400万元的贷款,抵押期限3年。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损核销的议案》。
因公司正在进行整体搬迁,原厂区内部分电镀线及中水回用设备因老化严重而无法搬迁至新厂区,根据公司2008年9月12日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片区开发建设公司签订的《宁波市鄞州区潘火片区重大设备补偿协议书》(此协议依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签订),公司现对相关设备予以报损核销。截至2009年12月末,该部分设备共计382台套,固定资产原值2391.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23.23万元。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议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0年元月29日上午9: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0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10年元月1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三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刘俊良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联董事毕克允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华天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
销售引线框架 | 产品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000万元 | 0 |
采购GFC铜带 | 产品 | 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超过6100万元 | 1555.15万元 |
销售铜角料 | 角料 | 不超过5500万元 | 1345.26万元 | |
销售引线框架、键合金丝、键合铜丝 | 产品 |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1.5亿元 | 7660.90万元 |
1、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为本公司的重要客户,多年来本公司一直向其销售引线框架、键合金丝、键合铜丝等产品。2008年10月,为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江阴市合资成立了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康强”),生产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塑封引线框架,预计2010年起,公司向长电科技销售产品中的部分订单将由江阴康强对长电科技直接供货。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江阴康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与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与长电科技签订了《产品销售框架协议》。
2、与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采购GFC铜带和销售铜角料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林赛”)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与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与上海格林赛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
3、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科技”)为本公司的重要客户,多年来本公司一直向其销售引线框架、键合金丝、键合铜丝等产品。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与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与华天科技签订了《产品销售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长电科技
1、基本情况
长电科技是中国著名的半导体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为客户提供芯片测试、封装设计、封装测试等全套解决方案,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电子百强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国内第一家高密度集成电路国家工程实验室。长电科技于200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0584。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长山路78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潮
注册资本:74518.4万元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销售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长电科技主营芯片设计、封装测试等业务,十多年来一直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截至2009年9月30日,长电科技总资产4,938,412,067.87元,净资产1,640,694,521.80元;2008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1,643,172,347.87元,净利润8,482,826.97元。
2、与江阴康强的关联关系
江阴康强系本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科技”)合资组建,其中本公司占70%,新潮科技占30%,而新潮科技又是长电科技的控股股东;江阴康强董事王德祥先生同时担任长电科技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关系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及历年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长电科技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
(二)上海格林赛
1、基本情况
上海格林赛成立于2003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1.82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金张支路888号;法定代表人:余波。
经营范围:高精度金属带及异型带,金属新型复合带,高精度波导管,引线框架,高精度液压机械设备生产加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29,161,093.99 元,净资产13,440,994.04元;2009年前三季度度主营业务收入13,161,313.66元,净利润-2,214,962.08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为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6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资入股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作为增资方增资1485.65万元入股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详见2008年6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29),该项工商变更手续于2008年8月4日办毕,自此公司持有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45%的股权。
本公司董事郑康定先生、刘俊良先生兼任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郑康定先生、刘俊良先生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5条第2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情形,因此公司与上海格林赛的交易自2008年8月起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分析,上海格林赛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华天科技
1、基本情况
华天科技成立于2003年12月25日,由天水华天微电子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自然人杨国忠和葛志刚、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硅动力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于2007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2185。
住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14号
法定代表人:肖胜利
注册资本:261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半导体元器件研发、生产、封装、测试、销售;电子产业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的除外)。
华天科技主营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务,是我国最早研制和生产集成电路的企业之一,十多年来一直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截至2008年9月30日,华天科技总资产1,220,112,884.48元, 净资产835,967,418.34元;2008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576,779,848.65元,净利润65,726,230.95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2008年10月7日,本公司董事会换届,第三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毕克允先生同时担任华天科技独立董事,毕克允先生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5条第2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情形,因此,自2008年10月起公司与天华天科技的交易为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及历年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本公司与上海格林赛、华天科技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该协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订立,交易价格均按产品的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0年元月12日、2010年元月5日、2009年12月11日,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公司与上海格林赛、华天科技分别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约定了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本公司与上海格林赛、华天科技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3、协议主要条款: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算。
(1)生效条件:自双方权力机构通过后即生效。
(2)协议的标的:江阴康强向长电科技销售引线框架产品;本公司从上海格林赛采购GFC铜带,本公司向上海格林赛销售铜角料;本公司向华天科技销售引线框架、键合金丝、键合铜丝等产品。
(3)协议有效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
(4)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帐。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对江阴康强2010年度与长电科技的关联交易表示认可;认为该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且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违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于公司与上海格林赛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对公司2010年度与上海格林赛的关联交易表示认可;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且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刘俊良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此项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违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于公司与华天科技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对公司2010年度与华天科技的关联交易表示认可;认为该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且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毕克允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此项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违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关联交易协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04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于2010年元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1、考虑到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2010年公司拟继续为其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66%,担保期限为一年;
2、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02%,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法定代表人刘俊良,该公司主要从事合金铜丝产品的生产、研发。
主要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82,798,635.91元,负债总额37,045,650.79元,净资产45,752,985.12元;2009年1-9月营业收入20,648,373.22元,净利润-4,343,743.58元。
2、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20日,注册资成本为10,400 万元,系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兴建,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30%,注册地址:江阴市经济开发区东定路3号, 法定代表人郑康定,该公司目前从事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半导体体元器件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的制造和销售。
主要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103,036,828.87元,负债总额156,629.40元,净资产102,880,199.47元;2009年1-9月净利润-166,612.41元。预计江阴康强一期工程将于2010年一季度试生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为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为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
3、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形成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09 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截至2009 年12月31日止,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23.87万元,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65%。
3、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授信业务担保额度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占公司200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66%;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02%。
4、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5,000万元贷款及为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2600万元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的需要,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及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23.87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亦为29,23.87万元,占公司200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65%。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0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房跃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由于房跃波先生辞职后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3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房跃波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监事房跃波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06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元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 年元月13日上午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增补郑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
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华天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关于
2010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考虑到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2010年公司拟继续为其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66%,担保期限为一年;
2、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02%,担保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元月十四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飞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生,大学专科学历。1999年至2006年3月在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6年4月至今担任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宁波康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飞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盛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上述两家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8.78万股股份。郑飞女士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郑芳女士为姐妹关系,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为其父亲。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07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泰半导体、华泰房地产
签署三方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元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泰半导体、华泰房地产签署三方协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半导体”) 系公司客户,主要从事半导体、电子元件的制造。今年初,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崩裂,现已歇业。2009年6月,本公司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将其诉至慈溪市人民法院,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保全手续。2009年9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华泰半导体同意在2009年10月10日前将所欠货款、利息、诉讼费、保全费4,693,278.56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由于华泰半导体到期后仍无法偿还上述款项,经多方协商,公司与华泰半导体、慈溪市华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房地产”)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华泰房地产承诺代华泰半导体履行还款义务,以其开发的位于慈甬路196、198号的二间店面作价1,240万元用于抵偿所欠本公司款项,作价房款与代偿款项之间的差额由本公司向华泰房地产支付。
华泰半导体、华泰房地产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等内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生效。
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一
公司名称: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
住所:慈溪市三北大街梅林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冯龙其
注册资本:3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生产。
2、交易对方二
公司名称:慈溪市华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慈溪市浒山北二环中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冯龙其
注册资本:205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华泰半导体和华泰房产为同一控制人下属两家企业。
三、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坐落于慈溪市慈甬路196、198号,标的资产为二间店面, 一楼面积约为186平方米,2楼、3楼各约为192平方米。该房自2009年8月15日起已出租,租期4年,第一年年租金25万元,以后年度逐年上涨3%。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参照当地房产市场行情,经双方协商一楼临街店面约按4.5万元/平方米计,二、三楼约按1.1 万元/平方米计,华泰房地产承诺以自己开发的位于慈甬路196、198号的二间店面作价1,240万元代华泰半导体履行还款义务。
2、本公司需支付房款差额
华泰半导体应给付公司货款及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总计人民币4,739,878.56元(含10 -11月的利息46,600元),由于华泰房地产已收取第一年房租,应退还给本公司房租177,000元,故本公司应付华泰房地产房款差额为7,483,121.44元。
3、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本公司将房款差额部分计7,483,121.44元支付给华泰房地产,华泰房地产将购房合同、发票及办证所需的所有材料交付给本公司,并于协助公司办理相关权证。
4、华泰房地产负责与承租人办好交接手续,租房合同变更手续。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完成将有效控制公司的坏帐风险,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三方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08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二〇一〇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3、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元月29日上午9:00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股权登记日(2010年元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康强电子与华天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康强电子关于2010年度证券处置原则的议案》
5、《康强电子关于2010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康强电子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修正案》(2010年元月修订)
7、《康强电子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与华泰半导体、华泰房地产签署三方协议的议案》
9、《康强电子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凭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0年元月27日(8:00 — 16:30)。
3. 登记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工业区康强路25号
2) 邮政编码:315105
3) 电 话:0574-88233889
4) 传 真:0574-88235464
5)电子邮箱 board@kangqiang.com
6) 联 系 人:赵勤攻 、杜云丽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元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0年元月22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元月29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康强电子与华天科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康强电子关于2010年度证券处置原则的议案》 | |||
《康强电子关于2010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康强电子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修正案》(2010年元月修订) | |||
《康强电子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与华泰半导体、华泰房地产签署三方协议的议案》 | |||
《康强电子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