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提案审议未通过;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5日在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工业开发区毕升路16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大会由董事长李余利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119,778,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会议5人,其余3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在任监事3人,出席会议2人,其余1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派吴文、张栩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9,778,50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51 |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增补陈正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19,778,50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会议同意,选举陈正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并于即日生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派吴文、张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16 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0-005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扩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方便、更及时查阅公司的相关披露信息,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对外信息的知悉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自2010 年1月18日起,增加《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
增加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