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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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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被冻结和解冻的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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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0年0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1)成立于2005年1月4日。2009年本基金已实现收益为527,656,346.8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2009年已实现的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0年1月15日刊登分红预告。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正式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实现的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0年1月19日

      2、场外除息日:2010年1月19日

      3、场内除息日:2010年1月20日

      4、红利发放日:2010年1月2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1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0年1月2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红利再投资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权益分派期间(1月15日至1月19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9日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8)成立于2009年9月4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53,334,862.3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2009年12月31日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0年1月15日刊登分红预告。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正式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09年12月3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0年1月19日

      2、除息日:2010年1月19日

      3、红利发放日:2010年1月2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1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0年1月2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红利再投资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权益分派期间(1月15日至1月19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9日

      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5)成立于2008年4月3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517,555,566.5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2009年12月31日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0年1月15日刊登分红预告。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正式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09年12月3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7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0年1月19日

      2、除息日:2010年1月19日

      3、红利发放日:2010年1月2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1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0年1月2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红利再投资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权益分派期间(1月15日至1月19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9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证券和天相投顾为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相投顾”)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证券、天相投顾将自2010年1月20日起正式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9,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2月5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95575

      网址:www.gf.com.cn

      三、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或 www.txjijin.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9日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7)成立于2009年4月3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100,015,512.16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2009年12月31日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0年1月15日刊登分红预告。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正式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09年12月3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4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0年1月19日

      2、除息日:2010年1月19日

      3、红利发放日:2010年1月2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1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0年1月2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红利再投资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权益分派期间(1月15日至1月19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