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机电集团业务板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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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关系图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控股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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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止2009年11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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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介绍
虹口土发中心是2003年6月成立的虹口区土地储备机构。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100 弄1 号1409 室,举办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郑恒武。
虹口土发中心主要职能是受虹口区政府委托,以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宗旨,从事虹口区范围内的存量、增量土地的收购、储备、整理及土地储备期间的土地利用管理及出让业务。
第五章 拟出售资产情况
第一节 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银信汇业评报字[2009]第B1185号《评估报告书》,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场中路687号(原场中路265号)和场中路685弄151号厂区被收储事宜涉及的土地、房屋、地上构筑物、绿化、设备等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92,385.63平方米,账面价值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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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场中路687号(原场中路265号)土地面积71759.63平方米中包含了场中路687号两张权证号为沪房地市字(2002)第010970号和沪房地市字(2002)第011032号的土地面积11933平方米和2972平方米。
(2)沪国用(虹口)字第0308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记载的土地总面积为236,29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为二纺机。根据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有二纺机控股股东太平洋机电100%股权)于2009年7月21日出具并经上海市国资委于2009年7月23日确认的沪电管理[2009]60号《关于江湾镇街道384街坊土地实施收购储备的复函》,鉴于1992年上海第二纺织机械厂(即二纺机前身)整体改制时,未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报批与处置,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基(1993)第019号《关于将土地使用权作价为国家股份投资的批复》,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拟同意将原上海第二纺织机械厂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经评估后的部分使用权价值计2,615.6万元,通过资产置换方式解决国家股股本,置换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余额待以后年度国家股配股时,通过配股方式解决;1994年12月19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沪国资(94)第487号《关于确认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的通知》,确认二纺机场中路等五幅地块合计257,5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经上海东华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8,490.0178万元;按照前述批文精神,二纺机将评估后的部分土地价值入账,其中沪国用(虹口)字第0308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的入账金额为2,289.1321元,按照国资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单价,相对应的土地面积为71,759.63平方米,该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实际系归属于二纺机所有;相应地,未入账的面积为164,534.3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实际系归属于太平洋机电所有。
2.房屋建筑物及道路、围墙等,账面原值315,370,486.69元,账面净值207,681,481.86元,房屋建筑物实际建筑面积229,099.48平方米。
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的权证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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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出具并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的(沪电管理(2009)60号)“关于江湾镇街道384街坊土地实施收购储备的复函”,上表中场中路687号(原场中路265号)的236294平方米土地中属于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为71759.63平方米,其余归属于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故归属于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面积(包括场中路685弄151号)合计为土地92,385.63平方米。
3.厂区绿化,账面值为零,包括各种树木、花草等。
4.设备资产账面原值319,781,380.14元,账面净值71,837,168.73元。包括机器设备、电力设备、电梯等,共688台(套)。
第二节 拟出售资产评估情况
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场中路687号(原场中路265号)和685弄151号厂区地块被收储事宜涉及的土地、房屋、地上构筑物、绿化、设备等的拆迁补偿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并出具了沪银信汇业评报字[2009]第B1185号的《评估报告书》。
一、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
二、评估方法
鉴于本次评估对象涉及的经济行为上海二纺机土地被收储,上海二纺机将相关被拆迁资产移交给收储方,获得相应补偿,且上海二纺机已委托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收储事项涉及的土地、房屋、地上构筑物和绿化等进行评估。
结合该经济行为的特点,按照市场化补偿原则,本次对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拆迁补偿价值的评估,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及补偿方式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评估。其中:
(一)土地、房屋、地上构筑物和绿化
在复核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估价报告的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方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测算过程,经分析后使用其评估结果。
经评估人员复核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估价报告,其对土地、房屋、地上构筑物和绿化的评估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按土地在出让条件下的市场价值作为补偿价值,土地的市场价值先分别采用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然后经综合分析后确定评估价值。
1.1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的技术思路是预估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建筑费、专业费、利息)、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基本公式为:
地价=楼价-建筑费用-专业费用-管理费用-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1.2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市基准地价、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表等成果,就待估宗地的期日、使用年期、容积率、区域因素条件和个别因素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价格的方法。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的基本原理是替代理论。
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时,需要进行多项系数修正,包括估价期日修正、容积率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使用年期修正等,从而得到宗地于估价期日的市场价格。基准地价修正法计算公式:
宗地单价=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1+∑区域因素修正系数和)×(1+∑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和)×使用年期修正×用途修正系数。
2.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采用成本法评估市场价值作为补偿价值。评估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3.对厂区绿化的搬迁补偿价值评估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2009年二季度发布的“苗木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后确定。
(二)设备
由于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估价报告未包含设备搬迁补偿内容,本次评估根据委托方涉及拆迁范围内设备在收储事项中可搬迁和不可搬迁两种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评估。
1.可搬迁设备
对可以搬迁的设备搬迁补偿价值的计算采用设备本体的重置成本乘以搬迁补偿费率,计算公式为:
补偿价值=设备本体的重置成本×搬迁补偿费率
设备本体的重置成本根据目前市场行情确定。
国产关键设备本体的重置成本通过向生产制造厂询价。国产一般设备本体的重置成本,通过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中国机电设备评估价格信息》取得。对无法询价及查阅到价格的设备,用类设备的现行市价参照确定。
搬迁补偿费率考虑设备的拆卸、运输及易地重新安装费等因素逐项确定。
对需拆卸并安装的可搬迁设备及设施,搬迁补偿费率视设备情况为设备本体重置成本的5-16%(包括拆卸、搬运、安装及搬迁损失等)。
2.不可搬迁的设备
对不可搬迁的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其现行市场价值作为补偿价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由评估基准日时点的现行市场价格和运杂、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组成,即:
重置成本=重置现价+运杂、安装调试费+其他合理费用
=重置现价×(1+运杂安装费费率)+其他合理费用
国产外购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全价=重置现价+运杂安装费+其他合理费用
重置现价的确定一般采用直接法取得。
国产关键设备之现价通过向生产制造厂询价。
国产一般设备之现价,通过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中国机电设备评估价格信息》取得。
对无法询价及查阅到价格的设备,用类设备的现行市价参照确定。
运杂、安装费:根据机械工业部[机械计(1995)1041号文]1995年12月29日发布的《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有关设备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费概算指标,并按设备类别予以确定。
其他合理费用:主要是指资金成本,对建设周期长、价值量大的设备,按建设周期及付款方法计算其资金成本,对建设周期较短、价值量小的设备,其资金成本一般不计。
设备的成新率根据设备的购置年月、使用情况、现场勘查情况等测算。
三、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截止2009年6月30日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场中路687号(原场中路265号)和场中路685弄151号厂区被收储事宜涉及的土地、房屋、地上构筑物、绿化、设备等资产的拆迁补偿价值,拆迁涉及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92,385.63平方米,账面价值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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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场中路687号(原场中路265号)土地面积71759.63平方米中包含了场中路687号两张权证号为沪房地市字(2002)第010970号和沪房地市字(2002)第011032号的土地面积11933平方米和2972平方米。
(2)沪国用(虹口)字第0308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记载的土地总面积为236,29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为二纺机。根据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有二纺机控股股东太平洋机电100%股权)于2009年7月21日出具并经上海市国资委于2009年7月23日确认的沪电管理[2009]60号《关于江湾镇街道384街坊土地实施收购储备的复函》,鉴于1992年上海第二纺织机械厂(即二纺机前身)整体改制时,未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报批与处置,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基(1993)第019号《关于将土地使用权作价为国家股份投资的批复》,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拟同意将原上海第二纺织机械厂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经评估后的部分使用权价值计2,615.6万元,通过资产置换方式解决国家股股本,置换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余额待以后年度国家股配股时,通过配股方式解决;1994年12月19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沪国资(94)第487号《关于确认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的通知》,确认二纺机场中路等五幅地块合计257,5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经上海东华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8,490.0178万元;按照前述批文精神,二纺机将评估后的部分土地价值入账,其中沪国用(虹口)字第0308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的入账金额为2,289.1321元,按照国资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单价,相对应的土地面积为71,759.63平方米,该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实际系归属于二纺机所有;相应地,未入账的面积为164,534.3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实际系归属于太平洋机电所有。
2.房屋建筑物及道路、围墙等,账面原值315,370,486.69元,账面净值207,681,481.86元,房屋建筑物实际建筑面积229,099.48平方米。
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的权证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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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出具并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的(沪电管理(2009)60号)“关于江湾镇街道384街坊土地实施收购储备的复函”,上表中场中路687号(原场中路265号)的236294平方米土地中属于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为71759.63平方米,其余归属于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故归属于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面积(包括场中路685弄151号)合计为土地92,385.63平方米。
3.厂区绿化,账面值为零,包括各种树木、花草等。
4.设备资产账面原值319,781,380.14元,账面净值71,837,168.73元。包括机器设备、电力设备、电梯等,共688台(套)。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场中路687号(原场中路265号)和685弄151号厂区地块被收储事宜涉及的土地、房屋、地上构筑物、绿化、设备等资产的拆迁补偿价值总计为人民币638,276,347.00元(大写为人民币陆亿叁仟捌佰贰拾柒万陆仟叁佰肆拾柒元),其中各类资产的评估价值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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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的结果包含资产补偿价值和资产搬迁补偿两部分,其中:
1.资产补偿价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
1.1 纳入拆迁补偿范围的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值为2,070.00万元,拆迁补偿评估值为24,944.40万元,评估增值22,874.40万元,增值率1105.04%,主要由于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按目前市场水平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法估算的市场价值远高于土地的原始取得成本摊余值。
1.2 纳入拆迁补偿范围的房屋和地上构筑物账面值约20,768.15万元,拆迁补偿评估值27,785.66万元,评估增值7017.51万元,增值率33.79%,主要因为公司房屋建造年代普遍较早,建造价格水平低于目前价格水平。
1.3 纳入拆迁补偿范围的不可搬迁设备账面值为2,122.63万元,拆迁补偿评估值7,134.53万元,评估增值5,011.90万元,增值率236.12%,主要因机器设备实际成新率与账面折旧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导致评估存在一定幅度的增值。
2.纳入拆迁补偿范围的可搬迁设备由于本次评估的是搬迁价值,不是设备的市场价值,因此评估值和账面值比较无实际意义。
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
第一节 合并财务状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信会师报字(2009)第11903号《审计报告》),上海二纺机最近两年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
上海二纺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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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经营状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信会师报字(2009)第11903号《审计报告》),上海二纺机最近两年一期的合并利润表数据如下:
上海二纺机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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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 18 日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41.92 | 237,428,652 |
SHENYIN WANGUO NOMINEES (H.K.) LTD. | 0.63 | 3,562,299 |
黄建中 | 0.32 | 1,785,074 |
NORGES BANK | 0.25 | 1,436,699 |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 | 0.19 | 1,094,342 |
沈金华 | 0.19 | 1,065,300 |
祝圣 | 0.15 | 833,700 |
钱水潮 | 0.15 | 830,236 |
何海燕 | 0.14 | 808,621 |
SCBHK A/C KG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 0.14 | 794,910 |
合计 | 44.08 | 249,639,833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取得日期 | 用地性质 | 面积(㎡) | 账面价值 (元) |
沪房地虹字(2001)第037228号 | 场中路685弄151号 | 2001-12-6 | 划拨仓储 | 20,626.00 | |
沪国用(虹口)字第030829号 | 场中路687号(原场中路265号) | 1994-12-7 | 划拨工业 | 71,759.63 | 20,700,414.76 |
合计 | 92,385.63 | 20,700,414.76 |
序号 | 地址 | 产权证明 | 权证号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权证建筑面积(平方米) | 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 | 场中路 685弄151号 | 上海市房 地产权证 | 沪房地虹字(2001)第037228号 | 20626 | 35053 | 38844 |
2 | 场中路687号号(原场中路265号) | 上海市房 地产权证 | 沪房地市字(2002)第010970号 | 11933 | 6210 | 190255.48 |
上海市房 地产权证 | 沪房地市字(2002)第011032号 | 2972 | 6011 | |||
房屋所有 权证 | 沪房虹字第07724号 | 128563(包含6210和6011) | ||||
国有土地 使用证 | 沪国用(虹口)字第030829号 | 236294 (包含11933和2972) | ||||
合计 | 256920 | 163616 | 229099.48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取得日期 | 用地性质 | 面积(㎡) | 账面价值 (元) |
沪房地虹字(2001)第037228号 | 场中路685弄151号 | 2001-12-6 | 划拨仓储 | 20,626.00 | |
沪国用(虹口)字第030829号 | 场中路687号(原场中路265号) | 1994-12-7 | 划拨工业 | 71,759.63 | 20,700,414.76 |
合计 | 92,385.63 | 20,700,414.76 |
序号 | 地址 | 产权证明 | 权证号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权证建筑面积(平方米) | 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 | 场中路 685弄151号 | 上海市房 地产权证 | 沪房地虹字(2001)第037228号 | 20626 | 35053 | 38844 |
2 | 场中路687号号(原场中路265号) | 上海市房 地产权证 | 沪房地市字(2002)第010970号 | 11933 | 6210 | 190255.48 |
上海市房 地产权证 | 沪房地市字(2002)第011032号 | 2972 | 6011 | |||
房屋所有 权证 | 沪房虹字第07724号 | 128563(包含6210和6011) | ||||
国有土地 使用证 | 沪国用(虹口)字第030829号 | 236294 (包含11933和2972) | ||||
合计 | 256920 | 163616 | 229099.48 |
序号 | 拆迁补偿项目 | 账面价值 | 拆迁补偿价值 | 备注 | |
1 | 土地 | 20,700,414.76 | 249,444,000.00 | ||
2 | 房屋、地上构筑物 | 207,681,481.86 | 277,856,579.00 | ||
3 | 绿化 | 0.00 | 4,531,935.00 | ||
4 | 设备 | 可搬 | 50,610,778.86 | 35,098,543.00 | |
不可搬 | 21,226,389.87 | 71,345,290.00 | |||
总计 | 300,219,065.35 | 638,276,347.00 |
资产 | 2009年8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4,305,882.00 | 176,540,942.25 | 133,178,815.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105,400.00 |
应收票据 | 28,684,597.61 | 61,340,227.81 | 97,779,988.37 |
应收账款 | 79,464,277.59 | 47,975,750.90 | 131,017,685.50 |
预付款项 | 7,034,255.92 | 4,355,635.33 | 5,375,765.82 |
其他应收款 | 2,558,127.47 | 2,037,568.13 | 1,050,992.16 |
存货 | 107,391,856.71 | 182,550,274.05 | 195,038,909.70 |
流动资产合计 | 729,438,997.30 | 474,800,398.47 | 563,547,557.42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8,177,422.92 | 20,028,695.08 | 110,064,024.66 |
长期股权投资 | 2,072,600.00 | 2,072,600.00 | 12,572,747.55 |
投资性房地产 | 54,906,138.31 | 56,102,829.99 | 112,683,953.08 |
固定资产 | 203,089,776.12 | 211,170,632.92 | 188,693,208.84 |
在建工程 | - | - | 279,458.75 |
无形资产 | 15,812,441.44 | 16,155,606.64 | 25,808,477.67 |
长期待摊费用 | 5,789,676.92 | 5,861,935.00 | 5,970,322.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9,848,055.71 | 311,392,299.63 | 456,072,192.67 |
资产总计 | 1,049,287,053.01 | 786,192,698.10 | 1,019,619,750.0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100,000.00 | 124,200,000.00 | 174,680,000.00 |
应付票据 | 1,774,000.00 | 18,350,215.00 | 29,650,000.00 |
应付账款 | 167,194,259.89 | 220,090,224.37 | 272,268,084.04 |
预收款项 | 21,083,738.54 | 29,983,027.47 | 76,781,091.21 |
应付职工薪酬 | 7,054,961.18 | 10,305,631.46 | 17,295,425.28 |
应交税费 | 5,817.34 | -8,667,311.34 | -11,765,492.65 |
其他应付款 | 530,327,511.29 | 15,405,327.99 | 28,050,452.24 |
流动负债合计 | 732,540,288.24 | 409,667,114.95 | 586,959,560.12 |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89,013.43 | 1,866,704.26 | 14,697,205.9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89,013.43 | 1,866,704.26 | 14,697,205.94 |
负债合计 | 737,129,301.67 | 411,533,819.21 | 601,656,766.0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66,449,190.00 | 566,449,190.00 | 566,449,190.00 |
资本公积 | 121,735,965.39 | 106,309,546.72 | 155,151,309.49 |
盈余公积 | 3,558,788.84 | 3,558,788.84 | 3,558,788.84 |
未分配利润 | -384,392,545.89 | -307,939,354.83 | -317,495,759.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7,351,398.34 | 368,378,170.73 | 407,663,529.10 |
少数股东权益 | 4,806,353.00 | 6,280,708.16 | 10,299,454.9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2,157,751.34 | 374,658,878.89 | 417,962,984.0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49,287,053.01 | 786,192,698.10 | 1,019,619,750.09 |
项目 | 2009年1-8月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58,312,925.86 | 542,491,424.66 | 925,284,611.49 |
减:营业成本 | 162,254,720.17 | 522,047,488.14 | 858,275,684.3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81,912.24 | 3,423,495.05 | 4,006,741.12 |
销售费用 | 6,526,016.54 | 33,667,652.20 | 44,360,335.84 |
管理费用 | 42,406,080.02 | 63,847,318.86 | 108,019,705.70 |
财务费用 | 3,185,820.90 | 10,301,778.85 | 11,924,920.33 |
资产减值损失 | 22,662,246.86 | -3,869,490.94 | 209,417,243.18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1,264,770.00 | 1,511,17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172.86 | 66,394,018.42 | 26,415,635.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5,560.00 | 18,795,255.20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839,698.01 | -21,797,569.08 | -282,793,213.10 |
加:营业外收入 | 2,541,361.26 | 29,978,538.80 | 12,731,449.01 |
减:营业外支出 | 103,685.66 | 287,060.49 | 6,892,009.45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402,022.41 | 7,893,909.23 | -276,953,773.54 |
减:所得税费用 | -1,616.84 | 736,906.27 | 881,830.9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400,405.57 | 7,157,002.96 | -277,835,604.46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6,453,191.06 | 9,556,404.40 | -277,815,594.42 |
(二)少数股东损益 | -947,214.51 | -2,399,401.44 | -20,01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