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月16日在浙江宁波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蒲宾虹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金岩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汤山颐尚温泉酒店5星升级改造的议案》。
同意汤山颐尚温泉酒店启动5星级酒店申报工作,投入2509万元对汤山颐尚温泉酒店一期进行改造。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汤山颐尚温泉度假区西区部分土地合作开发的议案》。
同意与鸿国集团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汤山颐尚温泉度假区沿山大道以西约38.24亩的土地,我司投入1530万元,占新公司股份61.2%。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方法进行变更,变更日期自2009年10月1日起。
变更前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余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余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应收款项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一般为:
账 龄 | 计提比例 |
一年之内 | 1% |
一至二年 | 5% |
二至三年 | 15% |
三年以上 | 30% |
变更后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余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余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一般为:
账 龄 | 计提比例 |
一年之内 | 1% |
一至二年 | 10% |
二至三年 | 20% |
三至四年 | 30% |
四至五年 | 50% |
五年以上 | 100% |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采用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已无法准确反映公司的应收款项公允价值。
为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并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应调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为规避经营性风险,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对本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作出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是必要、合理、稳健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赞成。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地核算应收款的坏帐准备、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将应收帐款坏帐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贷款11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贷款1100万元,由南京国旅联合汤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6日
代码:600358 股票简称:国旅联合 编号:2010-临002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月16日在浙江宁波,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3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方法进行变更,变更日期自2009年10月1日起。
变更前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余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余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应收款项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一般为:
账 龄 | 计提比例 |
一年之内 | 1% |
一至二年 | 5% |
二至三年 | 15% |
三年以上 | 30% |
变更后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余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余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一般为:
账 龄 | 计提比例 |
一年之内 | 1% |
一至二年 | 10% |
二至三年 | 20% |
三至四年 | 30% |
四至五年 | 50% |
五年以上 | 100% |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