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约220%以上。
3、本次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经审计)业绩
1、净利润:5,205.05万元
2、每股收益:0.28元
三、其他说明
由于公司2008年6月底才实施完毕重大资产重组,2008年1月至6月收入主要来源于托管LED类经营性目标资产产生的托管费用,购买的LED类经营性目标资产从2008年7月起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全部纳入本公司合并利润报表范围;公司2009年度的主营为LED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彻底改善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故各项指标均发生较大变动。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0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与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定了《LED应用产品销售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1、合同类型:LED应用产品销售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2010年、2011年、2012年。
4、由于本合同的供货时间为2010年、2011年、2012年,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09 年全年业绩不构成影响。
一、合同主体及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工程名称:芜湖市城市道路LED路灯灯具采购,本公司设计并生产的大功率LED路灯,规格型号为90W—200W,总额6亿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该合同采购方为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主要条款
经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确认,本公司设计并生产的大功率LED路灯产品,符合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采购需求,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从本公司采购大功率LED路灯,规格型号为90W—200W,总额6亿元, 2010年、2011年、2012年每年各采购贰亿元。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公司未来三年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履行。
五、备查文件:
销售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0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获悉部分媒体和网络报道了公司2009年度将“10送10”高送转的消息。经咨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针对该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预约披露2009年年度报告时间为2010年2月8日,公司大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7,684,94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现金分红另议等利润分配方案的动议,且承诺其选派公司董事会的两名董事在审议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会议上投赞成票。本公司也计划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但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最终方案以公司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由董事会确定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