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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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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分红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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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10年0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0-00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范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生效后,范明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范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尽快推举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范明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谦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谦益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谦益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2010年1月15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财务总监聂喜宗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对李谦益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0-002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4名,实际参加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0-004。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与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1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0-00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0-003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王宗发因身体原因不能到会,委托董事种宝仓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杨嵘女士因公务不能到会,委托独立董事田高良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研究,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余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0-004。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与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0-004。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订<控(参)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改后的《控(参)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应依法严格管理控参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参)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指定专人代行董秘职责的议案》

    同意李谦益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董事会聘任的新的董事会秘书就职前指定财务总监聂喜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梁倩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梁倩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已于2009年4月29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并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郝晓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聂喜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崔志强、荆雷、尚长印、李谦益、张卫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平利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以上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七、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09年会议召开情况的汇报》。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梁倩女士个人简历

    附件2:郝晓晨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3:聂喜宗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4:崔志强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5:荆雷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6:尚长印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7:李谦益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8:张卫冰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9:李平利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1:

    梁倩女士个人简历

    梁倩女士,1981年出生,民主促进会会员。自2007年8月起任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梁倩女士2002年12月至2003年2月在西安奥达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软件编程职员。2003年2月至2006年12月在德国博世集团安保系统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任项目经理秘书、                 项目调度、高级项目调度等职。2007年2月至2007年8月在西安阎良国家航空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任项目经理(正科级)。

    梁倩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2:

    郝晓晨先生个人简历

    郝晓晨先生,1960年出生,高级工程师。自2005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郝先生1981年至1982年在长庆油田第一试采指挥部任团委干事。1985年至1993年在中原油田采油六厂工作,曾从事和任职于修保大队技术员、机动科副科长、机运大队第一副大队长、汽车修造厂厂长。1993年起参与陕西省天然气管理的筹建工作,历任陕西省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助理兼物资部部长等职。1999年至2003年,任靖西天然气公司、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03年至2005年10月,任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9月起兼任陕投集团董事。

    郝晓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3:

    聂喜宗先生个人简历

    聂喜宗先生,1958年出生,高级审计师。自2007年3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76年12月至1981年8月在陆军第139师医院服役,任班长。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139师财务股任助理员。1985年8月至1987年7月在兰州大学经济系财会班学习。1987年8月至1988年12月在陆军139师炮兵团财务股人股长。1989年1月至1994年2月在陆军第47集团军财务处任助理员、审计处副处长。1994年3月至2003年8月在陆军第47集团军审计处处长。2003年9月2004年7月在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工作。2004年7月至2007年2月任陕西新兴煤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11月起兼任陕西汇森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聂喜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4:

    崔志强先生个人简历

    崔志强先生,1951年出生,政工师。自2003年3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1968年3月至1986年2月历任兰州军区炮五十五团战士、班长、排长、队长、矿长、股长、后勤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党委常委等职。1986年2月至1999年4月历任榆林行署财政局、行署机关财务处、榆林行署驻京办事处等单位任办公室主任、事财科科长、副经理、办事处,主任、书记,榆林行署副秘书长等职务。1999年4月至2003年3月任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驻京办主任。

    崔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5:

    荆雷先生个人简历

    荆雷先生,1954年出生,高级政工师/工程师。自1999年9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70年12月至1977年3月历任兰州军区空军司令部战勤连班长、副排长。1977年3月至1995年6月历任任陕西省化肥厂合成车间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副                 主任、主任、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厂工会主席兼厂级基建负责人。1995年6月至1997年8月任陕西省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指挥部副指挥。1997年8月至1999年9月任陕西靖西天然气输气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荆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6:

    尚长印先生个人简历

    尚长印先生,195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2004年2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71年8月至1977年8月在长庆油田第一分部工作。1977年9月至1979年7月在兰州石油学校自动化专业学习。

    1979年9月至1993年2月历任陕西省化肥厂仪表车间技术员、仪表车间副主任、计量控制科副科长等职。1993年3月至2004年1月历任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副部长、工程部部长、生产运行部部长等。

    尚长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7:

    李谦益先生个人简历

    李谦益先生,1969年出生,高级工程师。2004年3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起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993年至1995年任公司技术质量部技术员。1995年至1999年任公司物资部设备管理工程师。1999年至2000年任公司管道维修队副队长(主持工作)。2000年至2002年任公司杨凌输气队副队长(主持工作)。2002年至2004年历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陕西新源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任公司经理。2003年任公司靖西二线一期项目经理。

    李谦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8:

    张卫冰先生个人简历

    张卫冰先生,1969年出生,助理经济师。2006年3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1989年1月至1994年9月任陕西省医药公司干部。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任陕西信友进出口公司干部。1998年7月至2002年7月任陕西信友进出口公司部门经理,其间:1999年12                 月当选为陕西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2002年7月至2004年2月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采购员,期间: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兼任陕西省新源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经理。2004年2月至2006年3月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卫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9:

    李平利先生个人简历

    李平利先生,1970年出生,高级工程师。2007年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任项目建设二部经理。 1993年7月至2001年6月任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2001年6月至2007年4月历任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分公司副经理、党支部书记、经理。

    李平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0-00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我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与运营,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各地城市天然气公司、直供用户以及运营相关供气专线的公司。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均为公司下游用户,在天然气的销售和输送环节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根据往年与上述两家关联方的交易情况,我们预计在2010年将与各关联方产生的天然气交易量及交易金额为: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10年预计交易金额(万元)2009年实际发生总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3650总计:124883156总计:12055
    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88388899

    (二)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召开了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的关联交易事项。其中审议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时,因袁小宁先生、郝晓晨先生、沈涛先生、王宗发先生、种保仓先生、罗德明先生、任旭东先生等7名董事在该公司的控股股东陕投集团或陕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任职,故作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其余四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与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形,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荆雷

    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

    工商登记号:610500000000933

    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用户的发展规划、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仅限分支经营),燃气设施、器具、设备及配件的营销和安装,租赁、餐饮、宾馆服务业的投资。

    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由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51%,且公司高管(副总经理)荆雷先生在该公司任董事长,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构成关联方。

    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

    工商登记号:610400100010155

    经营范围:石化天然气管线建设;天然气输配、销售、管理。

    公司持有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且公司监事丁世元先生在该公司任董事长,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构成关联方。

    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我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交易的标的都是天然气,价格的制定完全按照政府定价,具体到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是1.26元/立方米;关于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我公司与其发生的业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我公司仅为其提供管道运输服务,仅收取管道运输费,价格是 0.49元/立方米;另一部分是与我公司进行的天然气销售业务,销售价格是 1.26元/立方米。

    两家关联企业均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结款方式进行气款结算。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每月30日按照实际发生气量由公司开具销气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每月10日、20日、30日按照实际发生气量由公司开具销气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目前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做为下游用户,公司从2001年开始给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持续供气10年时间,给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从2006年开始供气,持续供气4年时间,目前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的市场发展已经进入成熟阶段,所以关联交易还会持续进行。

    报告期内我公司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无高于或低于本公司正常售价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成本相比,金额较小,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徐德龙先生、胡健先生、杨嵘女士、田高良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代表人甘亮、邱小兵对我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成本相比,金额较小,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按政府定价执行,并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中信证券对陕天然气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