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20日上午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689,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柱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审计机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变更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机构业务工作,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报酬为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689,9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 宋德田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