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6009 债券简称:08赣粤债
权证代码:580017 权证简称:赣粤CWB1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08赣粤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08赣粤债”按票面金额从2009年1月28日起至2010年1月27日止计算年度利息,票面年利率为0.8%;
2、每手“08赣粤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8元(含税);
3、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0年1月27日;
4、除息日为2010年1月28日;
5、兑息日为2010年1月28日。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至2010年1月27日将满二年,根据《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债券部分利息每年兑付一次,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
按照《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网上中签率和网下发行结果公告》,本期“08赣粤债”的票面利率为0.8%。每手“08赣粤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8元(含税)。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0年1月27日;
2、除息日为2010年1月28日;
3、兑息日为2010年1月28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截至2010年1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赣粤债”持有人。
四、付息相关事宜
根据《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本期“08赣粤债”的利息支付以付息登记日为准,在付息登记日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08赣粤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年度利息。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08赣粤债”的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债权持有人可于兑息日后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各付息网点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08赣粤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2008年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上刊登的《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五、咨询电话:0791-6527021。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10-006
债券代码:126009 债券简称:08赣粤债
权证代码:580017 权证简称:赣粤CWB1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粤CWB1”认股权证2010年行权
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赣粤CWB1”认股权证(交易代码580017,行权代码:582017)的存续期为2008年2月28日至2010年2月27日,共计731天。
2010年2月8日至2月12日(2010年春节前一周),以及2010年2月22日至2月26日(2010年春节后一周)共十个交易日为“赣粤CWB1”认股权证第二次行权期,行权期间“赣粤CWB1”认股权证将停止交易。
“赣粤CWB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10年2月5日(星期五),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赣粤CWB1”认股权证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0.04元/股,行权比例为1:2。投资者每持有一份“赣粤CWB1”认股权证,有权在 2010年2月8日至2月12日(2010年春节前一周),以及2010年2月22日至2月26日(2010年春节后一周)共十个交易日内认购两股赣粤高速股票,每股赣粤高速股票的认购价格为10.04元,成功行权获得的股份可以在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2010年2月26日为“赣粤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终止日,截至当日交易时间结束时点(即15:00),尚未行权的“赣粤CWB1”认股权证将注销,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拨打咨询电话0791-6527021、6504269、6539322。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10-007
债券代码:126009 债券简称:08赣粤债
权证代码:580017 权证简称:赣粤CWB1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继续支持本公司
加快发展、做强做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月19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决议文件,基于对赣粤高速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统筹协调发展,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省高速集团就继续支持赣粤高速加快发展、做强做优作出如下决定:
1、同意在省内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中继续优先考虑赣粤高速参与投资建设(注:省高速集团已将奉新至铜鼓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直接授予本公司,并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启动收购赣粤高速持有的工程公司、养护公司等施工类企业股权资产的工作(注:现已着手开展资产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
2、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国盛证券3700万股股权及2500万元次级债权,以协议方式定向转让给赣粤高速;
3、承诺自2010年1月19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不在二级市场上减持赣粤高速的股份。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10-008
债券代码:126009 债券简称:08赣粤债
权证代码:580017 权证简称:赣粤CWB1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月2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周院芳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黄铮先生出席会议并明确表示了表决意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铮先生主持,与会人员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集团公司所持国盛证券股权和次级债权的议案》。
鉴于国盛证券良好的资产质量和发展前景,为实现公司做强做优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集团公司持有的国盛证券3,700万股股权及2,500万元次级债权。本次转让的价格以国盛证券近期股权转让价2.90元/股为参考,经评估后确定,并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铮先生、钟彦祯先生、周院芳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十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情况:同意十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奉新至铜鼓高速公路的议案》。
为积极开拓公司主营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做强做优的发展战略目标,保证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将奉新至铜鼓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直接授予本公司。
奉铜高速是南昌至铜鼓高速公路中的西段,与已开工并由本公司投资建设的东段南昌至奉新段共同构成南昌至铜鼓高速公路。南昌至铜鼓高速公路是杭州—南昌—长沙—重庆高速公路中的一段,是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快速通道,向东通过南昌绕城高速接已开工的南昌至德兴高速公路,并且与昌德高速公路共同纳入了交通部组织的《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向西接已开工的湖南浏阳(湘赣界)至花垣(湘渝界)高速公路。本项目建成通车后,长沙至南昌的公路里程可缩短69公里。
该项目全线里程155.78公里,其中与大广高速共线24.49公里,建设里程131.28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概算总额约69.48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4.15亿元,单公里造价为5,292.50万元。项目工程计划于2010年动工,2012年底建成通车。
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江西中部腹地东西向的重要发展通道,成为连接杭州、南昌、长沙和重庆的便捷高速通道,对进一步改善中部地区交通运输网络、提升江西省会南昌市的辐射功能、加快赣西北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该议案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三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情况:同意十三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