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1月21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于同年1月12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申请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268,382万元授信总量,包括存量流动资金77,200万元,新增项目贷款72,000万元用于公司技改工程项目,新增流动资金贷款119,18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替换他行贷款。上述授信由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03
公司定于2010年2月8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本公司二号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议题: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四)会议参加办法
1、参会人员:(1)2010年2月1日当天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可参加;(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2、登记办法: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出席手续。外地股东也可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传真和信函为准;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登记时间:2010年2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5、联系方式:
电 话:0413—6676495
传 真:0413—6676495
邮政编码:113001
联 系 人:孔德生、赵越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21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