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公告
2010年0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2010-00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建总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要约收购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91号)。
根据该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中建总公司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在12个月内(自2009 年12月23日至2010年12月22日)增持本公司不超过600,000,000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不超过16,392,000,0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6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在上述增持期间,中建总公司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随时增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