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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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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2010年0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0-00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内容需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4)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5)配售对象;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7)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8)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9)发行时间。

    3、《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6、《关于制定《高管及核心人员薪酬激励实施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21)。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0年1月26日及1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18001

    传真号码:0415-41428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303曙光投票14个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六统一表决99.00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2009 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2.00
     子议案一: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子议案二: 发行方式2.02
     子议案三: 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2.03
     子议案四: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2.04
     子议案五: 配售对象2.05
     子议案六: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2.06
     子议案七: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2.07
     子议案八: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2.08
     子议案九: 发行时间2.09
    3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3.00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4.00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5.00
    6关于制定《高管及核心人员薪酬激励实施方案》的议案6.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五、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5-4146825,联系人:那涛、于洪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09 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一: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子议案二: 发行方式   
     子议案三: 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子议案四: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子议案五: 配售对象   
     子议案六: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子议案七: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子议案八: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子议案九: 发行时间   
    3关于公司2009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本次配股   
    6关于制定《高管及核心人员薪酬激励实施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