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月26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董事钱竞琪女士、周勇先生、吴廷昌先生、张发松先生、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和冯巧根先生参加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竞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6月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净额50,460.10万元,用于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以下简称“连锁项目”)。
截止2009年末,计划投入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的20,46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位,项目收益同预计收益基本一致;连锁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0,000万元,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0,000万元的33.33%。
本次拟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涉及原“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变更原因是:世界金融危机导致项目的市场需求急剧下滑。虽然目前经济形势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但未来形势依然充满较大不确定性,连锁项目实施的市场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按原计划实施该项目已不再合适。
为保障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现行经济环境并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原连锁项目以及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30,000万元募集资金做如下安排:
(1)原连锁项目的安排
拟不再以募集资金实施该项目。公司将对连锁项目公司江苏爱涛艺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艺尚”)进行减资,将原来1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减少8,00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之后再用自有资金置换爱涛艺尚尚存的2,000万元募集资金。经过置换后的爱涛艺尚将成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的公司。公司将以其为经营主体,在继续贯彻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变化的市场环境,对原连锁项目缩减投资规模,以自有资金继续运作该项目。
(2)新投项目
拟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名称为准),以其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3)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9.64%),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届时,公司将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变更程序。在此之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而涉及的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议案将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更为详尽的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临2010-006-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2010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地点及审议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0-007-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7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0-00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月26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濮学年先生、史剑先生、黄林涛先生、黄东彦先生及赵琨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濮学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经认真审议,到会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深入影响,公司“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障股东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此变更系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所致,变更的理由合理、充分。
公司在原项目实施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政府支持并结合自身经营优势,将其中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向于“朝西街古玩城项目”。该项目经充分论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对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在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
该事项将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28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编号:临2010—00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投资项目名称: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
● 新投资项目名称,投资总量:南京朝西街古玩城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数量:10,0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完成的时间、投资回报率:新项目建设期一年,投资收益率为13.22%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494号核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08年6月2日顺利完成了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最终发行股份数为4,73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004.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0,460.10万元。
募集资金用于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以下简称“连锁项目”)。其中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0,460万元。截止2009年末该项目全部投入到位,项目收益同预计收益基本一致;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总投资34,000万元,运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截止2009年末已投入10,000万元,投资进度为33.33%。
其余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经2009年11月17日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目前仍在使用中。其余未使用的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拟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安排
根据现行经济环境并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原连锁项目以及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30,000万元募集资金做如下安排:
(1)原连锁项目的安排
拟不再以募集资金实施该项目。公司将对连锁项目公司江苏爱涛艺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艺尚”)进行减资,将原来1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减少8,00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之后,再用自有资金置换爱涛艺尚尚存的2,000万元募集资金。
经过置换后的爱涛艺尚将成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的公司。公司将以其为经营主体,在继续贯彻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变化的市场环境,对原连锁项目缩减投资规模,以自有资金继续运作该项目。
(2)新投项目
拟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名称为准),以其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3)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9.64%),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届时,公司将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变更程序。在此之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而涉及的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3、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程序
2010年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本议案还将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无法实施原项目的具体原因
1、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涉及原“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4,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截止2009年末,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0,000万元,投资进度33.33%。
该项目通过租赁店面的方式,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发展工艺精品连锁店,设计、制作、销售高档雕刻、织绣、漆艺、陶(砂)艺、珠宝、金属工艺、丝毯、水晶、红木制品等各类工艺品。
2006年末,公司开始在工艺品连锁销售方面进行研究和尝试。2007年正式开始立项并于2007年10月获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批准。200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了50,046.10万元资金,其中3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08年6月成立了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的全资公司江苏爱涛艺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艺尚”),全面推动该项目的实施。
公司当时做出实施连锁项目的决策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首先,鉴于外贸形势的日益严峻,公司很早就将内外贸并举作为基本战略之一。连锁项目即是充分利用公司在工艺品行业多年深耕细作所积累的品牌、经验、人才等综合优势,通过经营方式的创新而诞生的一个具有较好前景的项目。
其次,该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结构的升级,人们对工艺品的需求日益增长,中国工艺品的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而连锁经营已经成为著名工艺品品牌销售的主要模式。
正是在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市场旺盛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启动了“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由此可见,市场需求是项目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
2、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的变更原因
2008 年,在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不久,世界金融危机即席卷全球,经济形势飞转急下。由于工艺品属于消费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因而在经济低迷时,市场需求迅速下滑。
鉴于项目实施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在未来经济形势充满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项目实施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连锁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已经不在。为保障股东的利益,本着谨慎投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为使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拟新投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1、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新设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的项目公司弘业艺华,以其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拟以7,200万元购入南京朝天宫西街69号原江苏省工商银行所有五层楼房一栋,总建筑面积10200.02平方米,改造成一个涵盖艺术品销售、文物鉴定修复评估、相关知识培训、信息交流发布、艺术品拍卖、珍品会展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古玩城。
该项目以商铺出租为主,艺术品销售、拍卖、鉴定、评估、培训等增值服务为辅的经营方式。
2、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所涉的投资协议为《房产买卖协议》,相应的投资主体为:
卖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行省分行营业部”)
注册号:320100000041775
营业场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408号
负责人:陈平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其他业务,其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买方: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注册的项目公司,以下信息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后核准的内容为准)
拟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拟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拟注册的法定代表人:钱竞琪
拟注册的经营范围:商铺租赁、艺术品销售、文物鉴定修复评估、相关知识培训、信息交流发布、艺术品拍卖、珍品会展等。
3、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原投入连锁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弘业艺华,以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实施主体:新设的项目公司弘业艺华,详见“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2)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用于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的项目公司。资金来源于此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其中购置房产7,2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文“4、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房产购置税费、装修改造及日常流动资金约为2,600万元。
(3)项目经营范围
商铺租赁、艺术品销售、文物鉴定修复评估、相关知识培训、信息交流发布、艺术品拍卖、珍品会展等。
(4)项目经营方式
以商铺租赁为主,艺术品销售、拍卖、鉴定、评估、培训等增值服务为辅的经营方式。
(5)项目建设期:一年
(6)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及回收期
该项目的投资收益率为13.22%,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3年。
4、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议案且新项目公司弘业艺华注册完成后,与工行省分行营业部签订正式的《房产买卖协议》。
在将此次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工行省分行营业部商议并确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公司将保证最终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与此次对外公告的内容一致。
(1)交易双方:资产出让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资产受让方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朝天宫西街69号房产,房屋面积为10,200.02平方米(房产权证为宁房权证白变字第267796号),土地面积为3,096.4平方米(土地使用证为宁白国用(2007)第08222号),土地用途为住宅。
(3)转让价格:7,200万元
(4)付款方式:受让方应以货币资金方式在协议生效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房款。
(5)协议生效条件:受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其他条款:① 受让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房款的,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款额向出让方支付1%。违约金。
② 受让方支付所有房地产买卖价款后,出让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原房产证、土地证和过户相关手续交付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若出让方未能按约将上述房产证、土地证以及其他过户所需要相关手续交付受让方,出让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退回房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款额向受让方支付1%。违约金。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1)项目的可行性
首先,从社会发展趋势及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消费结构的升级,古玩收藏与投资将会成为继证券、房地产之后的又一个具有较高投资收益的领域。因而,该项目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其次,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古玩市场已进入理性、平稳发展阶段,人气趋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国民收入极大提高,促发了其中高收入群体对于古玩收藏和投资的强烈需求。因而,该项目亦具备了较好的市场需求。
(2)项目的优势
首先,弘业股份在艺术品收购、加工和销售领域经营三十多年,积累了深厚的底蕴,形成了集品牌、经验与人才的综合优势。这是项目的实施主体优势。
其次,项目所在地南京朝天宫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和历史传承,很早就是南京乃至华东地区古玩市场的佼佼者,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同时,该项目是南京白下区“朝西街古都文化街区综合改造”项目的核心,已列入2010年工作计划,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这是项目能够获得成功的背景优势。
再则,本项目的主要投资在于购买总价为7,200万的房产,由于该房产的交易价格相比周边房产具有显著的优惠幅度,因而增值空间较大,会明显提高投资收益。这是该项目的经济优势。
综上所述,新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新项目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
(1)政策风险
朝西古玩城的成功与否与白下区政府对整条商业街的改造力度和对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程度有很大关系。上海、北京、郑州的优秀古玩城均是政府下大力气重点改造的项目,与政府的鼎力扶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对策:政府已将“实施朝西街古都文化街区综合改造”列入2010年工作计划。政府承诺全力支持街区出新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从周边环境精心打造古玩市场,并良性带动周边的文化商业地产项目,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会尽快将政府承诺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落实到协议中,积极推动白下区政府对整个古都文化街的综合整治。公司将根据政府对整个街区综合改造的进度来确定本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2)法律风险
本项目中所购房产性质为民用住宅,在不改变房产性质的情况下用于商业经营,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对策:公司已与白下区政府进行了协商,政府承诺采取合适的措施解决在经营期间因房产性质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3)管理风险
本项目涉及古玩市场招商及管理、文物公司及典当业务等创新型业务,需要多方面专业管理人才,这是本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
对策:公司原为艺术品收购、加工和销售企业,有一批精通业务的优秀人才,同时公司将积极引入本项目需要的高端人才和中层骨干队伍,搭建合理有效的管理团队。同时公司还将建立灵活的激励机制,有效激发相关人员的潜力,为项目的成功提供人员保证。
(4)市场风险
规模不够大,只有10,200.02平方米,还不能形成为综合的、包含各类别的大型古玩艺术品商城。
对策:需要挖掘周边空间潜力,扩大经营空间,形成规模经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冯巧根先生认为:
公司本次对原募投项目之一的连锁项目进行的整体变更,是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所作出的合理决策;对变更其中1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向于“朝西街古玩城”项目,是公司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政府支持并结合自身经营优势而作出的合理调整。新的投资项目有利于保障股东权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对于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其程序合法,理由属实、合理。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10年1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深入影响,公司“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障股东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此变更系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所致,变更的理由合理、充分。
公司在原项目实施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政府支持并结合自身经营优势,将其中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向于“朝西街古玩城项目”。该项目经充分论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对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在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
3、保荐人意见
本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林辉先生、王锡谷先生认为:
弘业股份本次关于变更“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履行了该公司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面对国内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结合项目市场情况,弘业股份决定变更“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弘业股份此次变更系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弘业股份的长远发展。
平安证券同意弘业股份本次变更“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本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林辉、王锡谷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弘业股份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于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事项须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弘业股份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六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弘业股份董事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说明报告;
4、弘业股份独立董事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5、保荐人平安证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保荐意见;
6、“朝西街古玩城”项目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7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0-00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将于2010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2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概述如下:
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深入影响,导致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现行经济环境并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对该项目以及计划投入该项目的30,000万元募集资金做如下安排:
(1)原连锁项目的安排
拟不再以募集资金实施该项目。公司将对连锁项目公司江苏爱涛艺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艺尚”)进行减资,将原来1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减少8,00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之后,再用自有资金置换爱涛艺尚尚存的2,000万元募集资金。
经过置换后的爱涛艺尚将成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的公司。公司将以其为经营主体,在继续贯彻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变化的市场环境,对原连锁项目缩减投资规模,以自有资金继续运作该项目。
(2)新投项目
拟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名称为准),以其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3)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9.64%),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届时,公司将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变更程序。在此之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而涉及的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该议案,更为详尽的内容请参见2010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0-006-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于2010年2月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2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301室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25-52262530、52278488
传 真:025-52307117
联 系 人:王翠、曹橙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权利: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特别提示:以上委托意见,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
委托公司(盖章):
委托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股东(签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