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7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本公司持有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484%股权,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为咸亨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为促进咸亨酒店的进一步发展,咸亨酒店拟改制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后咸亨酒店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在增资过程中,为激励咸亨酒店经营团队,原股东减少出资500万让给咸亨酒店经营团队。其中本公司出资850.85万元,按咸亨酒店评估值1.1338元/股折算,折7504380股,占咸亨酒店5000万元总股本的15.009%;咸亨集团增资550万股,增资后持有咸亨酒店2550万股,占咸亨酒店5000万元总股本的51%。在咸亨酒店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咸亨酒店的股权比例为15.009%,通过咸亨集团间接持有咸亨酒店19.62684%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在咸亨酒店的权益将由38.484%下降到34.6358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股东代表及派出董事在咸亨集团的股东会及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傅建伟、许为民、周娟英等3名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2010-002号关于增资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3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10-00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增资标的: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
2、增资金额及比例: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增资7504380股,增资后持股15.009%;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550万股,增资后持股2550万股,比例为51%;宋金才增资10234770股,增资后持股20.47%;缪海良增资500万股,增资后持股10%;咸亨集团、酒店骨干增资1760850股,增资后持股3.521%。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持有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集团”)38.484%股权,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酒店”)为咸亨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为促进咸亨酒店的进一步发展,咸亨酒店拟改制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后咸亨酒店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在增资过程中,为激励咸亨酒店经营团队,原股东减少出资500万让给咸亨酒店经营团队。其中本公司出资850.85万元,按咸亨酒店评估值1.1338元/股折算,折7504380股,占咸亨酒店5000万元总股本的15.009%;咸亨集团增资550万股,增资后持有咸亨酒店2550万股,占咸亨酒店5000万元总股本的51%。在咸亨酒店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咸亨酒店的股权比例为15.009%,通过咸亨集团间接持有咸亨酒店19.62684%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在咸亨酒店的权益将由38.484%下降到34.63584%。
公司于2010年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以8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本次向咸亨酒店增资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咸亨集团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傅建伟、许为民、周娟英等3名董事任咸亨集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鲁迅中路181号,法定代表人为宋金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纺织品及原料、家用电器、百货、计算机及配件、家俱、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文教用品、工艺美术品、仪器仪表的销售;供应:中式餐;生产加工:中式糕点、熟肉制品、预制水产品;食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住宿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鲁迅中路179号,法定代表人为宋金才,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餐饮报务:大型餐馆;零售:卷烟、雪茄烟;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根据以200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咸亨酒店账面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2676991.16元,总股本为2000万元,每股净资产为1.1338元。
本次增资增资方均以现金方式增资,以评估值1.1338元/股折价投入,其中本公司增资7504380股,咸亨集团增资550万股。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咸亨酒店的股权比例为15.009%,通过咸亨集团间接持有咸亨酒店19.62684%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在咸亨酒店的权益将由38.484%下降到34.63584%。
此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此次对咸亨酒店实施增资,可以进一步提高咸亨酒店的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咸亨酒店业务,对促进咸亨酒店的持续发展有积极意义。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傅建伟、许为民、周娟英等3名董事进行回避表决。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通过本次增资,有利于发展壮大咸亨酒店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