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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被司法扣划的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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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年0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0-00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上除已公告的提案外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27日在本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1,371,081股,占公司总股本38.4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普通决议事项,其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赞成141,371,08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壮大公司实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实现企业发展向资源供应地转移,充分利用能源产地的地域优势,减少能源、资源的运输环节,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经董事会充分调研考察论证,并与内蒙古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雁湖化工)充分协商,拟共同投资对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维科技)进行增资扩股。

      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注册资本50万元,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内蒙古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玉,注册地址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白镇高载能工业区,经营范围为碳化钙、醋酸、醋酸乙烯、聚醋酸乙烯树脂、聚乙烯醇、醋酸乙烯—乙烯共聚物、聚醋酸乙烯—乙烯乳液、液氯、烧碱、甲醇、甲醛、催化剂生产销售;五金建材、化工机械产品销售。增资扩股后蒙维科技注册资本拟定为35000万元人民币,股东持股比例为:本公司占有65%,白雁湖化工占35%。本公司以现金2亿元人民币和经评估的聚乙烯醇生产专有技术5,061.95万元出资,白雁湖化工以经评估的实物资产(含该部分资产坐落的土地使用权)共12,805.23万元出资,股东出资总额为37,867.18万元,除增加注册资本外,其余进入资本公积。经协商:本公司投资蒙维科技的2亿元现金采用分期注入方式,第一期投入7000万元,为蒙维科技注册资本的20%,剩余部分蒙维科技办理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后两年内完成投资。

      增资扩股后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拟依托内蒙古地区丰富的煤、电、电石等资源优势,利用本公司聚乙烯醇全套生产技术,分期建设年产20万吨醋酸乙烯和年产10万吨聚乙烯醇生产装置,在资源产地生产聚乙烯醇产品,就近销售到环渤海湾经济圈,实现能源资源就地转化,可扩大本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提升本公司综合经济实力。

      三、律师见证情况

      通力律师事务所黄艳、李仲英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参会董事和会议记录员签名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