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以更为便捷的交易方式投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旗下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2月1日起面向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投资者(以下简称“网上交易投资者”)开通电话交易功能,并受理投资者使用该功能提交的包括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销交易申请、设置分红方式、修改交易密码等业务申请。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0年2月1日
二、适用投资者
已经成功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赎回、转换、撤单、设置分红方式、修改交易密码等业务以及通过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方式进行的基金认购、申购交易。
五、开通方式
1、已经成功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请开通电话交易功能。
2、电话交易的具体服务约定和业务规则,可参见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电话委托交易协议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电话交易业务规则》,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查阅上述协议。
本公司直销客户在成功申请开通电话交易功能后,即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700-4518、95105680(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9555,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话交易委托”进入电话交易系统,并提交交易申请。
六、认、申购业务说明
网上交易投资者须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主动将认购、申购款全额从其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划至我公司公布的直销账户。在以下情况下,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将不被受理:
1、认购、申购款从绑定银行卡以外的账户划出;
2、认购、申购申请所在交易日交易时间截止时,我公司直销账户仍未收到投资者所划的认购、申购款;
3、我公司直销账户收到的认购、申购款与相应的认购、申购申请金额不符。
七、适用基金费率
网上交易投资者使用本公司电话交易功能进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交易(前端收费模式),其交易手续费按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的4折收取,且最低不低于0.6%,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时,则按原费率收取申购费。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八、咨询方式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tsfund.com;客服中心电话: 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客服信箱:service@ft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