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 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內容详见同日昌九生化临2010—005号《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向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內容详见同日昌九生化临2010—006号《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向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
日前,公司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获悉,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强强联合,决定两所进行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已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0年2月26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会期半天
2、 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市洪都北大道516号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4、 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
5、 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更换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在2010年2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7、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宜: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于2010年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传联系办理登记事宜。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3)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洪都北大道516号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039
联系电话:0791-8504386传真:0791-8504797
联系人:徐福保
附: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1、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以下表决权:
(1)对通知所列的第 条审议事项投同意票;
(2)对通知所列的第 条审议事项投不同意票;
(3)对通知所列的第 条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本委托有效期自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10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临2010-005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2000万人民币;
由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0700万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关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青苑”)是我公司控股50%子公司,因其流动资金周转向南昌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申请续贷2000万元,该控股子公司曾于2009年2月向南昌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我公司为该项贷款已提供担保,并经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该项贷款将到期,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项银行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一年,同时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二年。
(二)被担保人“昌九青苑”的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昌九青苑”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5年1月18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蒸汽生产、销售;自发电(凭供电许可证经营)。
6、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显明;
截止2009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1398万元,负债总额为4236万元,所有者权益7162万元,2009年1-9月净利润-1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1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昌九青苑”因其流动资金周转,向南昌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申请续贷2000万元,公司为该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贷款到期后一年;
是否有反担保:“昌九青苑”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金额:2000万元;
反担保期限:二年。
(三)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认为:“昌九青苑”作为公司控股50%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蒸汽和部分生产用电,由于采购煤炭等大宗原材料,增加物资储备,为后续扩大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因此,为保障公司的生产发展,本公司同意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本公司独立董事张燃、吴照云、盛寿日、袁细寿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0700万人民币,占本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46%, 全部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昌九青苑”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2、“昌九青苑”2009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为“昌九青苑”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临2010-006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向江西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3000万人民币;
由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0700万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关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农科”)是我公司控股54.55%子公司,因其流动资金周转向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半年,公司同意为该项信托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一年,同时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二年。
(二)被担保人“昌九农科”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8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204号;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需要报经审批的除外)的生产、开发、自销。
6、公司法定代表人:钟先平;
截止2009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0599万元,负债总额为123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24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26万元;2009年1-9月净利润15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8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昌九农科” 因其流动资金周转,向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半年,公司为该项信托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贷款到期后一年;
是否有反担保:“昌九农科”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金额:3000万元;
反担保期限: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认为:“昌九农科”作为公司控股54.55%子公司,已成为公司做大做强丙烯酰胺产品的生产基地,已成为公司的利润增长点。现因其流动资金周转,因此本公司同意为该项信托贷款提供担保。
2、本公司独立董事张燃、吴照云、盛寿日、袁细寿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0700万人民币,占本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46%, 全部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昌九农科”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2、“昌九农科”2009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为“昌九农科”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