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0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新天国际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新天阳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97%股权的议案;
为了加快整合公司葡萄酒销售,提升公司营销布局和管控能力,公司拟同意控股子公司新疆新天国际葡萄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新天阳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97%的股权,评估价及转让价款为1901.13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新天阳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情况为:新疆新天国际葡萄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持有其97%的股权,公司持有其3%的股权。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收购的具体内容待双方签署协议后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12票,其中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收购金创新天酒业有限公司、蓬莱新天金创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合资方泰威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其评估价格为4883.63万元。经双方谈判,公司拟同意以5608万元受让目标公司股权,公司认为本次收购,能够进一步整合公司葡萄酒产业资源,有效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生产布局和营销布局,理顺公司产品品系和销售渠道。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的具体内容待双方签署协议后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12票,其中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