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0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11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叁拾(14 13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临2010-002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10-002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西豫”)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4 13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为青海西豫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 13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84 339万元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西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叁拾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合计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84 33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4%。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
3. 法定代表人:范建明
4. 注册资本:人民币12 680万元
经青海西豫公司双方股东同比例增资,注册资本由10 000万元增加至12 680万元,并于2010年1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 主要经营范围:粗铅冶炼项目筹建
6.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青海西豫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2 037 514.45元,净资产为126 391 381.86元,资产负债率为56.72%;该公司处于项目基建末期,尚未试生产,2009年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标的:青海西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2. 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叁拾万元整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 担保期限:随主借款合同(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青海西豫是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贷款资金用于项目试生产后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同时该公司拟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为23 550万元,由双方股东按相关比例提供担保,可分散风险。今年以来,有色金属价格持续回升并趋于稳定,也有利于青海西豫的盈利前景。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84 33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4%。
鉴于青海西豫的在建工程已因公司为其向工商银行申请2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详见临2008-045号“关于承接担保责任和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而设置了反担保措施,且本次流动资金贷款由青海西豫两家股东按相关比例分担风险,因此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措施。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最近一期(200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