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月29日上午在深圳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3人,委托表决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审议同意聘任丁安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待其任职资格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后正式任命。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同意公司向招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4亿元人民币(增资后招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
该增资事项尚需报深圳证监局备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再次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1、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同意公司在获得监管机关批准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2、审议同意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期间,自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之日起一年内,以自有资金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如总规模超过50亿元人民币则须报董事会批准。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制定融资融券业务基本管理制度、决定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部门设置及各部门职能、制定融资融券业务操作细则、相关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以及其他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相关文件。公司应每季度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01月29日
附:丁安华先生简历
丁安华 先生,1964年4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2007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09年5月起任本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研发中心管理委员会顾问,2009年12月起任公司研究总监;现兼任招证控股(香港)、招商银行、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丁先生2004年4月至2009年4月,任招商局集团战略研究部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1998年8月至2001年2月,就职于Royal Bank of Canada(加拿大皇家银行);1995年1月至1998年8月,任某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员;1989年10月至1992年10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1984年8月至1986年8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丁先生1984年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现长沙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丁先生拥有加拿大注册投资经理(Canadian Investment Manager)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