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12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三环中路57号北京远望楼宾馆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三环中路57号北京远望楼宾馆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审议《关于北京广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中冶大厦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 否 |
2 |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否 |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于2009年12月3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公告;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于2010年1月8-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2010年1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公告。
三、 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2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前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另行发送通知、公告及股东通函,不适用本通知);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 登记方法
1、A股股东登记时间:拟出席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须于2010年2月24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2、A股股东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A股股东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股东大会回执请见本通知附件二)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本公司A股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 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邮编:100028)
联系部门: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瑞雄、邱子裕
电话:010-59869286;010-59869058
传真:010-59868999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A股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北京广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中冶大厦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2、 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意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权限: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二: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量 | 股东代码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